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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初等五等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法規名稱:工會法 第31條~第49條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19 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七 章 監督

第 31 條

工會應於每年年度決算後三十日內,將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之名冊。

二、會員入會、出會名冊。

三、聯合組織之會員工會名冊。

四、財務報表。

五、會務及事業經營之狀況。

工會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或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限期令其檢送或派員查核。

第 32 條

工會章程之修改或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之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 33 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100勞初)或決議方法(*110勞初、*100勞初),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107勞初),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100勞初)。但出席會議之會員或會員代表未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得為之。

法院對於前項撤銷決議之訴,認為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其請求(*110勞初)

歷屆試題

107勞初47,【C】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幾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

(A)40 日 (B)50 日 (C)30 日 (D)60 日

100勞初3,【A】

依據民國 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會員大會,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工會章程之修改非有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得議決

(B)會員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得以口頭委託其他會員出席

(C)召集程序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決議無效

(D)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決議無效

第 34 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110勞初)

歷屆試題

110勞初1,【D】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會員或會員代表得於決議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

(B)如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報請主管機關調整並備查

(C)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撤銷之

(D)無效

第 八 章 保護

第 35 條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105勞五)

二、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104勞五)而拒絕僱用(*104勞初)、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105勞五)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104勞五),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105勞五)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104勞五)。(*104勞初)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106勞初)、降調(*106勞初)或減薪(*106勞初)者,無效(*105勞五、*103勞初)

歷屆試題

106勞初32,【D】

工會法第 35 條第 2 項所定不當勞動行為之態樣,不包括下列那一種?

(A)解僱  (B)降調  (C)減薪  (D)其他不利益待遇

105勞五48,【D】

依工會法第 35 條規定,有關工會之保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因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B)雇主因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C)雇主因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D)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間接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活動之行為,有效

104勞五5,【B】

下列對於工會法第 35 條有關保護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不得有不當限制工會活動之行為            (B)雇主不得有拒絕勞工調薪之行為

(C)雇主不得因勞工參與團體協商而為不利之待遇    (D)雇主不得因勞工支持爭議行為而為不利之待遇

103勞初16,【A】

依工會法之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組織工會而解僱、降調或減薪者,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之法律效力為何?

(A)無效  (B)效力未定  (C)得撤銷  (D)由工會決定

第 36 條

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103勞五),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104勞初)

企業工會((*111勞初)*106勞初、*100勞五)與雇主間無前項之約定者(*103勞五),其理事長得以(*105勞五)半日或全日(*110勞初、*108勞初),其他理事或監事(*111勞初)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110勞初、*105勞五、*103勞五),請公假(*105勞五、*103勞五、*101勞初)辦理會務。

企業工會理事、監事擔任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其與雇主無第一項之約定者,得以半日或全日(*105勞五)請公假辦理會務。

歷屆試題

111勞初6,【A】

工會未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時,下列何種人員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申請公假辦理會務?

(A)企業工會監事  (B)產業工會理事  (C)職業工會理事長  (D)企業工會會員代表

110勞初35,【D】

下列關於工會會務假之論述,何者錯誤?

(A)所謂工會之會務,包括了從事或參與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舉辦與勞動事務或會務有關之活動或集會

(B)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特別約定時,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C)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特別約定時,其監事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D)對於工會理事長或其他理事、監事的會務假申請,雇主即應照准

108勞初7,【B】

關於企業工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結合同一廠場或事業單位之勞工得組成之

(B)公司法關係企業章所稱所有類型之關係企業,結合其所屬勞工亦得組成之

(C)企業工會,不分其類型,均以組織一個為限

(D)如與雇主無特別約定,理事長仍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者,僅限於企業工會

106勞初39,【A】

下列有關工會法規定之說明,何者最正確?

(A)工會會員之除名經會員大會同意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B)工會之常務理事任期不得超過 4 年,不得連任

(C)工會會員之經常會費不得低於 1 日工資所得

(D)產業工會之理事長得以全日或半日之公假辦理會務

105勞五49,【C】

依工會法中有關會務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企業工會理事長如未與雇主約定,即不得享有半日或全日之會務假辦理會務

(B)企業工會理事或監事擔任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如未與雇主約定者,得以每月 50 小時之範圍內請會務假

(C)企業工會理事或監事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即使未與雇主約定,亦得於每月 50 小時之範圍內請會務假辦理會務

(D)會務假的性質應視為特別休假

104勞初32,【A】

根據我國工會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工會保護之規定?

(A)雇主應無償提供會議室給予工會作為處理工會事務之用

(B)工會得與雇主約定,工會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

(C)雇主不得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D)雇主不得因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而拒絕予以僱用

103勞五4,【A】

根據工會法規定之會務假,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A)企業工會之理監事於工作時間內,即使無辦理會務之必要,亦得與雇主約定,享有一定時數的會務假

(B)企業工會如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即使未與雇主約定,其理事長亦得享有半日或全日的會務假

(C)會務假性質屬於公假

(D)企業工會之理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即使未與雇主約定,亦得於每月 50 小時之範圍內請會務假

101勞初48,【B】

企業工會之理事或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工會會務之必要者,得於每月 50 小時之範圍內請何種假以辦理會務:

(A)特別休假  (B)公假  (C)事假  (D)病假

100勞五31,【C】

依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理監事請公假,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不問工會種類,只要是工會理事長皆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B)只有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C)企業工會理事長至少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D)新修正工會法中完全取消工會理監事之公假,理監事請公假僅能與雇主協商

第 九 章 解散及組織變更

第 37 條

工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自行宣告解散:

一、破產。(*103勞五、*102勞五)

二、會員人數不足。(*103勞五、*102勞五)

三、合併或分立。(*103勞五、*102勞五)

四、其他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認有必要時。

工會無法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自行宣告解散或無從依章程運作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解散之。

歷屆試題

103勞五29,【D】

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工會得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自行宣告解散之事由?

(A)破產   (B)會員人數不足  (C)合併或分立   (D)其他經監事會認有必要時

102勞五6,【D】

下列何者不屬於得經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自行宣告解散之事由?【D】

(A)破產           (B)會員人數不足

(C)合併或分立     (D)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

第 38 條

工會經議決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議決之日起一年內(*110勞五)完成合併或分立。

企業工會因廠場或事業單位合併時,應於合併基準日起一年內完成工會合併。屆期未合併者,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令其重新組織。

工會依前二項規定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完成合併或分立後三十日內,將其過程、工會章程、理事、監事名冊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行政組織區域變更時,工會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得維持工會原名稱。但工會名稱變更者,應於行政組織區域變更後九十日內,將會議紀錄函請主管機關備查。工會名稱變更者,不得與登記有案之工會相同。

依前項規定議決之工會,其屆次之起算,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歷屆試題

110勞五37,【D】

依據工會法第 38 條規定,工會經議決為合併或分立時,應於議決之日起,多少期間內完成合併或分立?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 年

第 39 條

工會合併後存續或新成立之工會,應概括承受因合併而消滅工會之權利義務。

因分立而成立之工會,其承繼權利義務之部分,應於議決分立時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一併議決之。

第 40 條

工會自行宣告解散者,應於解散後十五日內(*110勞五),將其解散事由及時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歷屆試題

110勞五33,【C】

依據工會法第 40 條規定,工會自行宣告解散者,應於解散後多久時間內,將其解散事由及時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A)7 日  (B)10 日  (C)15 日  (D)20 日

第 41 條

工會之解散,除因破產、合併或組織變更外,其財產應辦理清算。

第 42 條

工會解散時,除清償債務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章程之規定、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但不得歸屬於個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

工會無法依前項規定處理時,其賸餘財產歸屬於會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第 十 章 罰則

第 43 條

工會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時,並得於限期改善前,令其停止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工會違反法令或章程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第 44 條

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派員查核或限期檢送同條第一項資料時,工會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拒絕或未於限期內檢送資料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 45 條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決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雇主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未依前項裁決決定書所定期限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雇主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五款規定,未依第一項裁決決定書所定期限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雇主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46 條

雇主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給予公假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十一 章 附則

第 47 條

本法施行前已組織之工會,其名稱、章程、理事及監事名額或任期與本法規定不符者,應於最近一次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時改正之。

第 48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49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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