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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初等五等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法規名稱:勞動基準法 第21條~第30條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第 三 章 工資

第 21 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09勞初、*105勞五、*103勞五)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第 22 條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100勞初、*100勞五)。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109勞五、*103勞初、*100勞初)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103勞五、*100勞初、*100勞五)。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103勞五)(*109勞五、*103勞初)

歷屆試題

100勞初34,【C】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   (B)工資金額應直接給付勞工

(C)工資完全不得以實物給付           (D)工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

第 22-1 條

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或依第二十七條規定限期令其給付而屆期未給付者,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單位給付(*110勞初)要派單位應自派遣勞工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要派單位依前項規定給付者,得向派遣事業單位求償或扣抵要派契約之應付費用。

歷屆試題

110勞初26,【A】

勞動派遣是我國極為普遍的非典型勞動方式,不過直至 2019 年勞動基準法修正時才對之有所規範。請問下列論述何者不符合我國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A)派遣事業單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勞動契約

(B)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

(C)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時,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單位給付

(D)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第 23 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100勞初)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103勞初、*100勞五),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109勞五);按件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105勞五、*103勞五)。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105勞五、*103勞五、*101勞初)

歷屆試題

109勞五11,【C】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22條與第23條所定之工資給付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通貨給付原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工資。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B)定期給付原則:雇主應定期給付工資。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C)全額給付原則:雇主應向勞工給付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抵工資。但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者,不在此限

(D)直接給付原則:雇主應將工資直接給付予勞工,不得由他人代為受領。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103勞五34,【D】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有關工資的敘述,何者正確?

(A)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高於基本工資

(B)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眷屬;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C)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 3 年

(D)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 6 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101勞初8,【A】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3 條之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並予以保存。此項工資清冊之保存年限為:

(A)5 年   (B) 3 年   (C) 1 年   (D) 6 個月

100勞初47,【C】

依勞動基準法之工資有關規定,雇主不得有下列何種行為?

(A)拒絕個別勞工的加薪要求                 (B)不發給勞工曠職當日之工資

(C)對請休特別休假之勞工不發給全勤獎金     (D)經勞工簽名同意而每月僅發給一次工資

100勞五26,【A】

以下何者非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給付工資之原則?

(A)工資月初給付原則   (B)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原則    (C)定期給付原則    (D)直接給付原則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111勞初)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105勞五、*104勞初、*100勞初)。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105勞五)。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歷屆試題

111勞初18,【D】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且在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的範圍內,下列何項規定非屬雇主應遵守者?

(A)雇主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之同意

(B)雇主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C)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標準加給

(D)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104勞初11,【A】

勞工加班,雇主應給與加班費。勞工加班在 2 小時以內者,根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應如何給加班費?

(A)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B)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C)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1 倍以上      (D)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二分之一以上

100勞初31,【B】

陳甲在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乙公司擔任現場作業員的工作,每小時的工資固定為新臺幣(下同)180 元,正常工作時間每日 8 小時,每兩週工作 84 小時,十月份陳甲應乙公司的要求加班工作 10 天,每天加班 2 小時,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陳甲得向乙公司請求的十月份加班費至少為:

(A)3600 元  (B)4800 元  (C)6000 元  (D)7200 元

註 : 2*10*180*1.34=4824

第 25 條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103勞初)

歷屆試題

103勞初36,【A】

有關勞動基準法所規範的工資給付原則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一次;按件計酬者亦同

(B)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C)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D)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109勞初、*109勞五、*100勞初)

歷屆試題

109勞五11,【C】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22條與第23條所定之工資給付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通貨給付原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工資。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B)定期給付原則:雇主應定期給付工資。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C)全額給付原則:雇主應向勞工給付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抵工資。但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者,不在此限

(D)直接給付原則:雇主應將工資直接給付予勞工,不得由他人代為受領。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100勞初34,【C】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   (B)工資金額應直接給付勞工

(C)工資完全不得以實物給付           (D)工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

第 27 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109勞初)

第 28 條

1  雇主有歇業(*108勞初)、清算(*108勞初)或宣告破產(*108勞初)之情事時(*110勞初),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110勞初),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108勞初),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109勞五、*108勞初、*103勞五)

二、雇主未依本法(*105勞五)給付之退休金。(*109勞五)

三、雇主未依本法(*105勞五)或勞工退休金條例(*105勞五)給付之資遣費。(*109勞五)

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106勞初)為限。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108勞初)

第二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108勞初)

5  雇主(*110勞初)積欠之工資(*105勞五)、退休金(*105勞五)及資遣費(*105勞五),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110勞初、*108勞初),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5勞五)。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基金之收繳有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基金墊償程序、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試題

110勞初10,【A】

下列關於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第 1 項所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

(B)雇主一旦積欠勞工工資,勞工即得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請求墊償之

(C)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全額,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D)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規定墊償後,法院應定期限命雇主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109勞五12,【D】

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下列勞工之債權中何者並不是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A)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之退休金

(B)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C)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D)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之必需醫療費用

108勞初26,【C】,另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2、3、9條

有關我國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我國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收繳及墊償等業務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B)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係由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按月提繳;當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

(C)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法墊償後;雇主無須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D)勞工請求墊償時,經勞工保險局查證仍未能確定所積欠之工資金額時,得依勞工之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予以墊償

108勞初37,【B】

關於工資優先受清償之權及工資墊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適用情形為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

(B)勞工特定債權之順序,優於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C)享有優先權之勞工特定債權,如為工資者,僅包括未滿 6 個月之部分

(D)工資墊償基金之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106勞初5,【A】

勞動基準法中設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制度,當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墊償被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之合計數額為多少?

(A)合計數額以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B)合計數額以 8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C)合計數額以 12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D)合計數額以 15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105勞五40,【D】

依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規定,下列那一項不屬於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所墊償之範圍?

(A)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之資遣費   (B)雇主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C)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之退休金   (D)雇主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退休金

105勞五46,【B】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有關工資的敘述,何者錯誤?

(A)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B)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十年

(C)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D)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規定墊償;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103勞五34,【D】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有關工資的敘述,何者正確?

(A)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高於基本工資

(B)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眷屬;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C)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 3 年

(D)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 6 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第 29 條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104勞初)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105勞初)【二週變形工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104勞初)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八週變形工時】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107勞初、*103勞初)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歷屆試題

107勞初26,【C】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其保存期間至少為多少年?

(A)1 年 (B)2 年 (C)5 年 (D)10 年

105勞初23,【C】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 2 週內 2 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 2 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A)24 小時   (B) 36 小時   (C) 48 小時   (D) 60 小時

103勞初30,原【D】應為五年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依法應保存多久?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註 : 104/5/15版本,勞動基準法第30條5項 :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第 30-1 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四週變形工時】

一、四週內(*104勞初)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105勞五),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105勞五)。

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105勞五),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105勞五)。(*108勞初)

三、女性勞工,除妊娠(*109勞初)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105勞五)。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105勞五)。

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歷屆試題

108勞初38,【B】

下列那一種變形工時,得不受每 7 日應有 1 日休息之限制,得連續工作 12 日?

(A)2 週   (B) 4 週   (C) 6 週   (D) 8 週

105勞五6,【D】

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之 1,勞動部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變更工作時間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 4 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 4 小時,且仍須受原規定之限制

(B)當日正常工時達 10 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 小時

(C) 2 週內至少有 4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之限制

(D)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104勞初22,【C】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變形工時制度?

(A)2 週變形工時   (B)4 週變形工時   (C)6 週變形工時   (D)8 週變形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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