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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初等五等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法規名稱:工會法 第11條~第20條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19 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11 條

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111勞初、*110勞初、*110勞五、*109勞五、*103勞初、*100勞五),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

前項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103勞五)。但依第八條規定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記,並請領登記證書。

歷屆試題

111勞初40,【D】

依現行工會法之規定,若美食外送員欲籌組職業工會,下列何項非屬籌組工會時應遵守之規定?

(A)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以組織工會     (B)由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

(C)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D)依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為組織

註: 廢止「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103勞初27,【B】

依現行工會法規定,工會之籌組必須有一定人數以上之勞工連署發起,請問最少必須有多少人連署?

(A)20 人  (B) 30 人  (C) 40 人  (D) 50 人

109勞五2,【B】

依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籌組之連署發起人數,下列何者正確?

(A)同一企業內1/2以上員工  (B)勞工30人以上  (C)勞工10人以上  (D)沒有特別規定

100勞五22,【B】

組織工會須勞工多少人以上之連署發起?

(A)20 人  (B) 30 人  (C) 40 人  (D) 50 人

第 12 條

工會章程之記載事項如下:

一、名稱。

二、宗旨。

三、區域。

四、會址。

五、任務。

六、組織。

七、會員入會、出會、停權及除名。

八、會員之權利及義務。

九、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及其選任、解任、停權;置有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副理事長者,亦同。

十、置有秘書長或總幹事者,其聘任及解任。

十一、理事長與監事會召集人之權限及選任、解任、停權。

十二、會議。

十三、經費及會計。

十四、基金之設立及管理。

十五、財產之處分。

十六、章程之修改。

十七、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第 13 條

工會章程之訂定,應經成立大會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並經出席會員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101勞初)之同意。

歷屆試題

101勞初49,【B】

根據工會法第 13 條之規定,工會章程之訂定,應經成立大會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並經出席會員或會員代表多少比例之同意:

(A)三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二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一以上

第 三 章 會員

第 14 條

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該企業之工會。但工會章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103勞五)。(*108勞初)

歷屆試題

108勞初8,【D】

關於工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工會法規定所有工會均應置專任會務人員辦理會務

(B)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之同種類產職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C)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該企業之企業工會,工會章程另有規定者亦禁止之

(D)未滿 20 歲之勞工亦得組織或加入工會

103勞五5,【C】

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A)依據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組織之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

(B)依據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組織之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C)組織工會應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求核准

(D)只要工會章程許可,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亦得加入該企業之工會

第 15 條

工會會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103勞五、*102勞五)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

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105勞初、*102勞五),自當選後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日起算。

歷屆試題

105勞初10,【B】

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多少年?

(A)3 年  (B) 4 年  (C) 5 年  (D) 6 年

103勞五27,【B】

根據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人數在幾人以上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

(A)50 人  (B)100 人  (C)200 人  (D)300 人

102勞五4,【D】

4 根據工會法規定,請問工會會員人數有多少人的工會,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

(A)30 人  (B)50 人  (C)80 人  (D)100 人以上

第 16 條

工會會員大會(*110勞初、*110勞五、*105勞初、*100勞初)為工會之最高權力機關但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100勞初)者,由會員代表大會(*102勞五)行使會員大會之職權。

歷屆試題

110勞初33,【D】

工會之最高權力機關為何?

(A)理事長  (B)理事  (C)監事  (D)工會會員大會

105勞初3,【C】

下列何者為工會最高權力機關?

(A)理事會  (B)監事會  (C)會員大會  (D)依工會組織章程而定

102勞五7,【B】

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 5 年

(B)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者,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的職權

(C)工會會員年滿 18 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的理事、監事

(D)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之

100勞初28,【D】

依據民國 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工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A)工會理事長  (B)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C)工會理事會  (D)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第 四 章 理事及監事

第 17 條

工會應置理事及監事,其名額如下:

一、工會會員人數五百人以下者,置理事五人至九人;其會員人數超過五百人者,每逾五百人得增置理事二人,理事名額最多不得超過二十七人(*107勞初)。

二、工會聯合組織之理事不得超過五十一人。

三、工會之監事不得超過該工會理事名額三分之一(*110勞五)。

前項各款理事、監事名額在三人以上時,得按其章程規定推選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理事、監事名額三分之一。工會得置候補理事、候補監事至少一人;其名額不得超過該工會理事、監事名額二分之一。

工會應置理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工會,並得視業務需要置副理事長。理事長、副理事長應具理事身分。

工會監事名額在三人以上者,應設監事會,置監事會召集人一人。監事會召集人執行監事會決議,並列席(*110勞五)理事會。

歷屆試題

110勞五1【C】

依工會法,有關組織工會和理、監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會理事會為工會之最高權力機關              (B)組織工會應有勞工 20 人以上之連署發起

(C)工會之監事不得超過該工會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D)監事會召集人執行監事會決議,不得列席理事會

第 18 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處理工會一切事務。

工會監事審核工會簿記帳目,稽查各種事業進行狀況及章程所定之事項,並得會同相關專業人士為之。

監事之職權於設有監事會之工會,由監事會行使之。

第 19 條

工會會員已成年者(*107勞初、*105勞初、*103勞初、*102勞五、*101勞初),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工會會員參加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者,不得為理事或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歷屆試題

105勞初11,【B】

工會會員年滿幾歲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A)18 歲  (B) 20 歲  (C) 30 歲  (D) 40 歲

103勞初28,【C】

依工會法規定,工會會員必須年滿幾歲,方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A)16 歲  (B) 18 歲  (C) 20 歲  (D) 23 歲

101勞初44,【B】

根據工會法第 19 條之規定,工會會員幾歲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A)年滿 18 歲  (B)年滿 20 歲  (C)年滿 23 歲  (D)年滿 25 歲

第 20 條

工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106勞初)、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107勞初、*106勞初)

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105勞初、*102勞五)

歷屆試題

106勞初39,【A】

下列有關工會法規定之說明,何者最正確?

(A)工會會員之除名經會員大會同意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B)工會之常務理事任期不得超過 4 年,不得連任

(C)工會會員之經常會費不得低於 1 日工資所得

(D)產業工會之理事長得以全日或半日之公假辦理會務

105勞初9,【A】

工會理事長連選得連任幾次?

(A)1 次 (B) 2 次 (C) 3 次 (D)無限制

102勞五7,【B】

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 5 年

(B)工會設有會員代表大會者,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的職權

(C)工會會員年滿 18 歲者,得被選舉為工會的理事、監事

(D)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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