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行政
近五年(113-108) 高考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 歷屆試題整理
113年
一、針對求職者的法律保護,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果雇主要求其提供基因檢測或藥物測試等資訊,其是否有權加以拒絕?理由?法律規定為何?
(二)如果求職者懷疑是因為性別因素未被僱用,是否有權要求雇主給予解釋或說明?理由?法律規定為何?
(三)勞動事件法有無求職者得提出訴訟的規定?如果有,是針對何種事項?
二、針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留在我國工作,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其所依據的法律規定為何?從就業服務法規定的角度來看,該作法是否有合法性的疑慮?
(二)如果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留在我國工作,其是否仍應受到定期契約的限制?理由?
三、針對勞工因性別因素所受到的差別對待,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列出就業服務法有關就業歧視的各種特徵。又,其所規定的各種歧視特徵,性質為列舉規定或例示規定?
(二)雇主因為勞工性別上因素而予以歧視,涉及到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服務法中行政制裁,勞工主管機關應依據何者為準予以處罰?理由?
(三)求職者或勞工因性別因素受到差別對待,勞動事件法有何特別的救濟規定?
四、針對建教生之勞動權益,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其為接受建教合作機構的訓練,雙方間應訂定何種契約?
(二)其是否具有勞動契約中「勞工」的身分?其由建教合作機構受領的對待給付,名稱為何?其是否為工資的性質?
(三)建教生如與建教合作機構發生契約上的爭議,是否應至民事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令規定為何?
112年
一、俗語說:「滾石不生苔。」是在提醒一個人如果常轉換工作,就不會有好的職業生涯與薪資待遇。請論述一般就業市場(勞動)資訊調查分析報告,及勞動力發展與變遷的議題中,常採用的「就業型態(或類型)」內涵及其間的關連性為何?
二、許多國家為解決產業勞動力不足情形,都會訂定引進外國人進入該國工作之相關法令。請依據我國現行「就業服務法」與「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評析我國在不同時空與產業變化過程中,針對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工作類型屬性之政策發展變化與差異性,及產業競爭力提升影響為何?
三、各國政府設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協助民眾尋職及就業,其機構類型與屬性各有不同與優缺點。請依據學理與經驗,論述我國現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公辦民營,或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觀點及優缺點影響為何?
四、論述我國政府為因應不同時空變革,針對「就業歧視」議題之法令政策發展的規範脈絡,以及發生「就業歧視」行為時,對雙方當事人的處罰與保護的規定內涵為何?
111年
一、民國110年5月,勞動部基於疫情因素,暫停引進移工,致使許多製造業的工廠出現缺工問題,吸引了部分原本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移工,轉換雇主,從事工廠的工作,但是卻導致一些家庭雇主也面臨缺工問題。勞動部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於民國110年8月時,公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的規定。
(一)請說明原本從事看護工作的移工,會轉換從事工廠工作的薪資制度因素為何?
(二)請說明勞動部此次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 款至第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後的新規定為何?
二、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的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前項所稱差別待遇,指雇主因年齡因素對求職者或受僱者為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相關事項之直接或間接不利對待」。
(一)請說明「直接不利對待」的涵義為何?
(二)請說明「間接不利對待」的涵義為何?
三、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失業勞工申請失業給付時,應該具備四項請領條件,其中一項是「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此即所謂「等待期」制度。
(一)請從「等待期」制度的立法目的來說明,「等待期」制度想要達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在行政作業上的二項目的為何?
(二)請從制度比較的角度,說明我國「就業保險法」規定的「14日等待期」制度,與美國、日本、德國、韓國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之多數會員國的「等待期」制度相比較時,有何差異?
四、在2011年以後,陸續有奧地利、義大利、德國、瑞典、丹麥、芬蘭、荷蘭等13個歐洲國家制定「薪酬透明法」,或是實施「薪酬透明政策」的相關計畫,2021年時,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向歐洲議會提交「薪資透明法草案」,其重要規定是250人以上企業的雇主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在面試前就向求職者告知薪酬資訊、每年公布依照性別區分的薪資差距資訊、雇主應與員工代表合作執行「聯合薪酬評估」,以確認雇主是否基於客觀、性別中立的因素支付薪資。我國也已經於民國107年11月公布施行「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薪資透明條款」。
(一)請說明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的「薪資透明條款」的規定,要求雇主必須遵守的義務為何?
(二)我國「就業服務法」的「薪資透明條款」規定,與上述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的「薪資透明法草案」的重要條款相比較時,有何不同之處?
110年
一、針對高齡者(逾65歲)之就業,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雇主如以勞工年滿 65 歲而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第 1 項要求其退休,有無違反禁止年齡歧視之規定?勞工退休金條例有無強制退休的規定?)
(二)年滿65歲的勞工辦理退休後,與原雇主訂立一定期的勞動契約,在退休後的隔天又回原雇主處做原來的工作,則其得否主張原來的勞動關係並未因退休而結束?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規定為何?
(三)年滿65歲辦理退休的勞工,再度受僱後,應否或得否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二、針對發生在2020年及2021年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因爲疫情影響不能繼續營業,得否與勞工約定無薪休假(減班休息)的工作方式?勞工得否拒絕雇主的要求,而主張雇主應先採行調動/職行為?
(二)對於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而工資減少之勞工,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有無協助措施?
(三)請說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中僱用安定措施有關薪資補貼的規定。
三、針對外國人在我國工作,發生如下之問題,請回答之:
(一)外國人得否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要求雇主給予與本國勞工相同的勞動關係與工作條件的保障?白領外勞得否要求與雇主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
(二)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何謂「容留」?是否包括無償的行為?請舉出例子說明之。
(三)針對非法的外籍勞工,我國雇主與之簽訂的勞動契約效力為何?非法外籍勞工得否主張基本工資的保障?
四、針對職業訓練,發生如下之問題,請回答之:
(一)何謂「繼續訓練」?職業訓練法中的職業訓練種類有那些?
(二)職業訓練法中的辦訓機構有那些?勞工有無請求於工作崗位上接受訓練的權利?
(三)面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採行那些職業訓練措施?
109年
一、在現代忙碌的工作過程中,工作與生活平衡日漸受到重視,有關「員工協助方案」(EAPs)對於勞工的就業穩定性相當重要。請問員工協助方案的內容,以及我國企業在推動上所須協助之重點為何?
二、目前科技日新月異,工作技能需求轉化迅速。教育訓練能協助員工提昇能力,但產業環境快速變遷之下,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在制度設計及經營策略上,均無法跟上企業發展的腳步,因此與企業供需落差逐漸擴增。國內職訓系統中,關於委外職業訓練與企業需求所生之供需落差,有那些相關缺失?
三、全球經濟景氣因意外衝擊之問題,促使全球走在福利國家發展路徑國家(包括我國)的長期失業者的人數逐漸增加。請您分析長期失業者的成因,以及從就業安全的角度,在推動其就業促進之過程中有那些相關困境?
四、鑑於三合一服務隨到隨辦之服務模式,雖提供民眾就業服務之便利性,然卻未能建立服務人員與民眾間長期固定之服務關係。因此自民國101年開始在就業服務體系推動「一案到底作業模式」,請說明一案到底就業服務模式有那些特點,以及分析其執行過程可能存在那些問題?
108年
一、青少年在職場有時會因為就業市場資訊缺乏,無法順利很快找到工作,此為何種失業型態?請論述如何有效蒐集就業市場資訊的管道方式?
二、「績效導向評估」是政府施政成果的服務需求評估研究方式之一,請說明「成本效益分析(cost benefit analysis)」及「得爾法(The Delphi Technique)」等兩種方法的主要內涵,並以就業保險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為例,論述之?
三、臺灣每逢經濟繁榮高峰時期勞力需求增大,因而產生勞力來源不足之情形,常導致供需失衡現象,請論述供需失衡之現象及主要原因?
四、為協助特定對象及弱勢族群「適性就業」,職業心理測驗是就業服務機構為求職者與求才者,提供適性就業服務的工具之一。請說明分析職業心理測驗的主要功用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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