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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初等五等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法規名稱:就業服務法    第1條~第20條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促進國民就業,以增進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就業服務:指協助國民就業及雇主徵求員工所提供之服務。

二、就業服務機構:指提供就業服務之機構;其由政府機關設置者,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其由政府以外之私人或團體所設置者,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三、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

四、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國民。(*106勞初、*105勞五、*104勞五、*103勞初、*100勞五)

五、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105勞五、*101勞初、*100勞初、*100勞五),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105勞五、*101勞初、*100勞初),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105勞五、*101勞初、*100勞初),並於最近一個月內(*105勞五、*101勞初、*100勞初)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歷屆試題

  • 106勞初14,【B】

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所謂中高齡者,係指幾歲至幾歲之國民?

(A)年滿 40 歲至 60 歲之國民   (B)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國民

(C)年滿 50 歲至 60 歲之國民   (D)年滿 55 歲至 65 歲之國民

  • 105勞五12,【C】

下列有關就業服務法相關名詞定義,何者正確?

(A)所謂中高齡者,係指年滿四十歲至六十歲之國民

(B)所謂中高齡者,係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歲之國民

(C)所謂長期失業者,係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D)所謂長期失業者,係指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五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二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104勞五43,【D】

依就業服務法第 2 條規定,所謂中高齡者是指下列那一年齡層之國民?

(A)年滿 45 歲以上   (B)年滿 50 歲以上   (C)年滿 45 歲至 60 歲   (D)年滿 45 歲至 65 歲

  • 103勞初41,【C】

就業服務法所稱之中高年齡者,是指下列何種年齡之國民?

(A)年滿四十歲至六十歲         (B)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歲

(C)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     (D)年滿五十歲至六十五歲

  • 101勞初34,【A】

依就業服務法第 2 條之規定,長期失業者係指: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並於最近幾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A)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6 個月

  • 100勞初11,【A】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有關「長期失業者」的定義,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                  

(B)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一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

(C)於最近三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D)負擔家計者

  • 100勞五13,【D】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中高齡者指何種年齡之國民?

(A)年滿 40 歲至 64 歲   (B)年滿 40 歲至 65 歲   

(C)年滿 45 歲至 64 歲   (D)年滿 45 歲至 65 歲

  • 100勞五14,【D】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多久以上?

(A) 3 個月   (B) 6 個月   (C) 9 個月   (D) 1 年

第 3 條

國民有選擇職業之自由。但為法律所禁止或限制者,不在此限。(*104勞五)

第 4 條

國民具有工作能力者,接受就業服務一律平等。(*104勞五)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103勞五)、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103勞五)、性別(*106勞初)性傾向(*110勞初)、年齡(*106勞初、*103勞五)容貌(*110勞初)、五官(*110勞五)身心障礙(*110勞初)、星座(*110勞初、*110勞五、*109勞五)、血型(*110勞五、*109勞五)或以往工會會員(*109勞五)身分為由,予以歧視(*104勞五);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104勞五、*102勞五)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102勞五),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107勞初)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102勞五)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102勞五)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110勞初)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歷屆試題

  • 110勞初4,【A】

甲向設於新北市之 A 公司應徵門市人員,A 公司以其容貌不佳為由拒絕僱用,甲認其涉及容貌歧視,應向下列何者提出申訴?

(A)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B)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C)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會    (D)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 110勞初19,【D】

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禁止就業歧視事由?

(A)星座  (B)身心障礙  (C)性傾向  (D)現在之工會會員身分

  • 110勞初20,【C】

就業服務法在 2018 年增訂了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雇主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多少元時,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否則依同法第 67 條第 1 項得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A)新臺幣三萬元   (B)新臺幣三萬五千元   (C)新臺幣四萬元   (D)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 110勞五19,【D】

依就業服務法,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歧視的法定事由中,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星座   (B)血型   (C)五官   (D)學歷

  • 109勞五48,【D】

下列何者不是就業服務法所禁止之就業歧視事由?

(A)星座   (B)血型   (C)工會會員身分   (D)派遣勞工身分

  • 107勞初33,【B】,搭配第就業服務法67條

丙雇主因為求職者丁君,未繳交非屬就業所需的信用紀錄,而不予錄取。依據現行就業服務法令,此一違反規定的行為,其罰則為何?

(A)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B)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15 萬元以上 90 萬元以下罰鍰 

(D)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 106勞初40,【D】

下列事項中,何者不屬於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就業歧視之項目?

(A)性別  (B)婚姻  (C)年齡  (D)星座

  • 104勞五41,【B】

下列對於就業服務法總則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國民有選擇職業之自由,但為法律所禁止或限制者不在此限

(B)國民具有工作能力者,應按居住地接受政府提供之就業服務

(C)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D)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之情事

  • 103勞五16,【A】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其所禁止的就業歧視項目?

(A)財產   (B)思想   (C)出生地   (D)年齡

  • 102勞五35,【B】

下列何者不屬於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得發生之情事?

(A)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B)檢視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C)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D)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第 6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相關原住民就業服務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國民就業政策、法令、計畫及方案之訂定。

二、全國性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

三、就業服務作業基準之訂定。

四、全國就業服務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五、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

六、辦理下列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

(三)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

七、其他有關全國性之國民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事項。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

一、就業歧視之認定。(*109勞五)

二、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109勞五)

三、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109勞五)

四、前項第六款及前款以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

五、其他有關國民就業服務之配合事項。

歷屆試題

  • 109勞五49,【C】

關於就業服務法之職掌事項,下列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權責?

(A)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

(B)就業歧視之認定

(C)辦理特定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D)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第 7 條

主管機關得遴聘勞工、雇主、政府機關之代表及學者專家,研議、諮詢有關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等事項;其中勞工、雇主及學者專家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前項代表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第 8 條

主管機關為增進就業服務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識及工作效能,應定期舉辦在職訓練。

第 9 條

就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對雇主與求職人之資料,除推介就業之必要外,不得對外公開。(*100勞初)

第 10 條

在依法罷工期間,或因終止勞動契約涉及勞方多數人權利之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就業服務機構不得推介求職人至該罷工或有勞資爭議之場所工作。

前項所稱勞方多數人,係指事業單位勞工涉及勞資爭議達十人以上,或雖未達十人而占該勞資爭議場所員工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者。

歷屆試題

  • 100勞初10,【D】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就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對雇主與求職人之資料有保密的義務

(B)國民具有工作能力者,接受就業服務一律平等

(C)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

(D)就業服務機構得推介求職人至正在依法罷工的場所工作

第 11 條

主管機關對推動國民就業有卓越貢獻者,應予獎勵及表揚。

前項獎勵及表揚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二 章 政府就業服務

第 12 條

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在各地設置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二萬人以上者(*104勞五)得設立因應原住民族特殊文化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前兩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3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以免費為原則(*104勞初、*104勞五、*103勞初)。但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得向雇主(*104勞初)收取之(*103勞初)

歷屆試題

  • 104勞初5,【B】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係政府為國人求才與求職所提供的服務機構,根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應否針對其所提供之服務收費?

(A)對求職的國民及求才的雇主都不得收費

(B)對求職的國民不收費,但得向求才的雇主收取委託招考人才所需的費用

(C)對求職的國民及求才的雇主都收費,以杜絶資源浪費

(D)求職的國民及求才的雇主在有特殊的服務要求時,才酌收費用

第 14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及雇主申請求職、求才登記,不得拒絕。但其申請有違反法令或拒絕提供為推介就業所需之資料者,不在此限。

第 15 條

(刪除)

第 16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蒐集、整理、分析其業務區域內之薪資變動、人力供需及未來展望等資料,提供就業市場資訊(*104勞五)

第 17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人應先提供就業諮詢,再依就業諮詢結果或職業輔導評量,推介就業、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創業輔導、進行轉介或失業認定(*109勞初)及轉請核發失業給付。

前項服務項目及內容,應作成紀錄。

第一項就業諮詢、職業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試題

  • 109勞初9,【D】

下列何者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掌理事項?

(A)積欠工資墊償  (B)職業病防治  (C)入出國日期證明  (D)失業認定

第 18 條

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應密切聯繫,協助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104勞五),並協同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後輔導工作。

歷屆試題

  • 104勞五23,【A】

下列對於就業服務法有關政府就業服務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服務,以酌收工本費為原則

(B)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提供就業市場資訊

(C)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

(D)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 2 萬人以上者,得設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第 19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輔導缺乏工作知能之求職人就業,得推介其參加職業訓練(*103勞初);對職業訓練結訓者,應協助推介其就業。

歷屆試題

  • 103勞初10,【A】

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之各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以免費為原則,但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得向求職者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B)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求職人為生活扶助戶者,其為應徵所需旅費,得酌予補助

(C)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協助國民選擇職業或職業適應,應提供就業諮詢

(D)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輔導缺乏工作知能之求職人就業,得推介其參加職業訓練

第 20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者,應推介其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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