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111/01/12) (僅列與試題有關條文)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97人五),全年請假日
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97人五)。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97人五),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前項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考題
þ97人五49,(A)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內容不包括下列何項?
(A)公務人員向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申訴
(B)每年七天家庭照顧假
(C)每月一天生理假
(D)禁止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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