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依本法以考試定其資格。(*103人初、*98人五)
歷屆考題
þ103人初36,(D)
下列那一類人員,其身分屬於「公務人員」?
(A)臺北市市長 (B)考試委員 (C)行政院秘書長 (D)考試院科長
þ98人五,(D)
我國公務人員掄才之道,以國家考試為主,此種考試在性質上係屬下列何者?
(A)資歷考 (B)資格考 (C)學識考 (D)任用考
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110人五、*100人五),其考試成績之計算,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98人初)。其他法律與本法規定不同時,適用本法。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1,(D)
下列何者符合人事行政中的功績原則(merit principles)?
(A)升遷應根據個人的黨派關係 (B)考績應考量弱勢優先原則
(C)年資作為晉升的標準 (D)人才進用須公開競爭
þ100人五6,(D)
我國公務人員之考試方式,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應以何種方式行之?
(A)經考試院同意,得由各機關自行招募甄試之
(B)以公開競爭之方式行之為原則,以不公開競爭行之為例外
(C)以公開競爭之方式行之為原則,以限制性公開競爭為例外
(D)以公開競爭之方式行之
þ98人初13,(C)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其考試成績之計算,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此項規定反映下列何種現代文官制度的價值精神?
(A)弱勢優先 (B)代表性文官 (C)功績制 (D)恩徇制
公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102人初、*99人五)。
遇有同項考試同時正額錄取不同等級或類科者,應考人應擇一接受分配訓練,未擇一接受分配訓練者,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依應考人錄取之較高等級或名次較前之類科逕行分配訓練。
歷屆考題
þ102人初47,(B)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之分發規定,那一項正確?
(A)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B)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C)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增額錄取人員自行覓缺請求分發機關分發任用
(D)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授權用人機關自行遴用
þ99人五41,(A)
關於考試增額錄取人員之分發任用,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B)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C)與正額錄取人員一起,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D)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自候用名冊內擇人自行遴用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108人五),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110人五、*98人五),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104人五);進修博士學位(*107人五),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101人五)。
三、疾病(*97人初)、懷孕(*110人五、*108人五、*104人五、*100人五、*98人五)、生產、父母病危(*104人五、*98人五)、子女重症(*110人五、*107人五)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101人五),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103人五)。
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107人五),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109人五、*108人五、*108人初、*104人五)。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108人五、*107人初)。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37,(C)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事由?
(A)子女重症 (B)進修碩士學位 (C)進修學士學位 (D)懷孕
þ109人五11,(C)
林君剛通過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並獲正額錄取,惟家中育有2歲幼子,如欲申請保留其錄取資格,期限不得超過幾年?
(A)1年 (B)2年 (C)3年 (D)不符申請保留資格
þ108人五12,(B)
甲男的配偶乙女是公務人員,在甲參加普考正額錄取後,乙女產下一女,為撫育初生之女兒,甲欲申請保留錄取資格,暫緩分配訓練,下列何者正確?
(A)甲尚未正式成為公務員,無法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B)若乙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則甲不得申請保留
(C)男性不得以養育子女為由申請保留
(D)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þ108人初19,(D)
甲參加初等考試獲正額錄取,其考慮親自養育自己剛滿 2 足歲的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甲是否可以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A)不可以申請保留 (B)可以申請保留,期限不得逾 1 年
(C)可以申請保留,期限不得逾 2 年 (D)可以申請保留,期限不得逾 3 年
þ107人五8,(C)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明訂正額錄取人員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事由?
(A)子女重症 (B)進修博士 (C)妻子懷孕 (D)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
þ107人初13,(D)
甲為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為養育剛出生的女兒,甲決定以此為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延後分配訓練。但是其配偶乙為公務人員,且已依法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請問甲可以得到多久的保留期限?
(A)3 年 (B)2 年 (C)1 年 (D)不得申請
þ104人五15,(A)
下列何種人員,其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年限,得逾二年?
(A)育嬰 (B)進修碩士學位 (C)懷孕 (D)父母病危
þ103人五20,(A)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幾年?
(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þ101人五10,(D)(102/01/23版本),最新107/11/21版本第4條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答案應為(B)
林員係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因進修博士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請問其依規定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年限是多久?
(A)2 年 (B)3 年 (C)4 年 (D)5 年
þ101人五50,(D)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 條之規定,正額錄取人員因不可歸責事由,其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期限不得超過多久?(註:103/1/3版本始,第2條變更至第4條)
(A)6 個月 (B)8 個月 (C)1 年 (D)2 年
þ100人五39,(C)
張小娟參加普通考試為正額錄取人員,因懷孕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保留年限不得超過:
(A)一年 (B)一年半 (C)二年 (D)二年半
þ98人五47,(C)
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以下何種情況可申請保留?
(A)妻子懷孕 (B)進修學士 (C)父母病危 (D)有精神病,並領有殘障手冊
þ97人初3,(C)
張大明參加公務人員考試並獲正額錄取,但因疾病的緣故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試問若其申請獲准,其可保留年限最長為多久?
(A)一年 (B)一年半 (C)二年 (D)二年半
正額錄取人員除依前條保留錄取資格者外,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依前條保留錄取資格者,於保留原因消滅後或保留期限屆滿後三個月內(*106人五),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補訓(*108人初),並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通知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依序分配訓練。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1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101人初)或2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增額錄取人員經分配訓練,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或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配訓練者(*105人初、*102人初),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109人初、*107人五)。
歷屆考題
þ109人初12,(D)
甲為增額錄取候用人員,為了養育剛出生的子女,於是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
(B)申請延後分配原因消滅 1 個月前,重新申請分配訓練
(C)申請分配訓練後,應報考選部核備
(D)逾期未提出申請分配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þ108人初18,(D)
公務人員考試保留錄取資格者,於原因消滅後 3 個月內應向那一機關申請補訓,逾期未補訓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A)考選部 (B)銓敘部
(C)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þ107人五18,(D)
公務人員之考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有關增額錄取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根據用人機關任用需要定期依序分配訓練
(B)進修博士學位者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3 年
(C)因父母病危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2 年
(D)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配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þ106人五16,(C)
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依法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者,應於保留原因消滅後或保留期限屆滿後,多長期限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補訓?
(A)六個月 (B)四個月 (C)三個月 (D)五個月
þ105人初13,(D)
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者,在下列何種期限內如未獲分配訓練,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A)考試放榜錄取後 3 個月內 (B)考試放榜錄取後 6 個月內
(C)考試放榜錄取後 9 個月內 (D)考試放榜錄取後至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
þ102人初46,(A)
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在下列何種時間前未獲分發任用,會喪失錄取資格?
(A)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 (B)於明年該項考試舉辦之日前
(C)於下次該項考試公告之日前 (D)於明年該項考試公告之日前
þ101人初2,(D)
某考生甲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得因下列何種事由,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發?
(A)疾病 (B)懷孕 (C)生產 (D)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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