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修正日期:111/01/19)
第 二 節 退休給付
退休人員之退休金分下列三種:
一、一次退休金。
二、月退休金。
三、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公務人員依前項第三款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金,各依其應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率計算之。
歷屆考題
þ104人初37,(B)
公務人員退休金之給與,主要是依據何種標準核計?
(A)服務地區遠近 (B)服務年資長短 (C)工作繁簡難易 (D)工作功勳多寡
於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之公務人員,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之本(年功)俸(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105人五)為基數內涵。
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之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一)一次退休金: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二)月退休金: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而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之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仍按第一項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計給之。
公務人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前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算給與:
一、一次退休金:任職滿五年者,給與九個基數(*107人五);以後每增一年,加給二個基數;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二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二、月退休金:每任職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五給與;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給與一千二百分之五;滿十五年後,每增一年給與百分之一;最高以百分之九十為限。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公務人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第二十七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給:
一、一次退休金:按照任職年資,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個基數(*107人五),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退休審定總年資超過三十五年者,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增加一年,增給一個基數,最高給與六十個基數。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二、月退休金:按照任職年資,每任職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二給與(*101人五、*100人五),最高三十五年,給與百分之七十(*105人五);退休審定總年資超過三十五年者,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增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一給與,最高給與百分之七十五。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歷屆考題
þ107人五40,(C),採用第28、29條的一次退休金的基數算法
原住民員警甲服務屆滿 35 年退休,具有退撫新制實施前 5 年、實施後 30 年任職年資,甲屆時擇領一次退休金,給與幾個基數?
(A)50 個 (B)52 個 (C)54 個 (D)56 個
þ105人五35,(A)
關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
(A)月退休金的基數內涵是在職同等級人員的本俸加一倍
(B)公務人員繳費滿 35 年後可免繳
(C)月退休金最高給與的數額是基數內涵的 75%
(D)月退休金領受人死亡時,再婚配偶可以領月撫慰金
þ101人五45,(C)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內涵,每任職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多少給與?
(A)5% (B)3% (C)2% (D)1%
þ100人五49,(D)
依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民國 84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三十五年內年資如支領月退休金,每任職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幾給與?
(A)1% (B)1.2% (C)1.55% (D)2%
1公務人員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而依本法辦理退休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支領一次退休金(*111人初、*106人初、*102人初、*101人初、*99人五、*97人初)。
2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而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滿15年自願退休)或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屆齡退休、*命令退休、*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或身心傷病或障礙係因執行公務所致)規定,辦理退休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退休金由公務人員依第二十六條所定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
3公務人員依第十八條(*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規定辦理退休者,依下列規定支領退休金:
一、任職滿二十年者:
(一)年滿六十歲,得依第二十六條所定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
(二)年齡未滿六十歲者,得依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擇一支領退休金並以年滿六十歲為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二、任職滿十五年而未滿二十年,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得依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擇一支領退休金並以年滿六十五歲為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三、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且年滿五十五歲者:
(一)任職年資超過十五年者,得依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擇一支領退休金並以年滿六十五歲為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二)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支領一次退休金。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41,(B)
某乙年滿 55 歲,年資 14 年,已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自認陞遷無望,萌生去意,今因單位業務緊縮,乃配合其服務機關依法令辦理精簡,申請自願退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乙僅年滿 55 歲,且非屬危勞職務,尚不得申請自願退休
(B)某乙得申請自願退休,但只能支領一次退休金
(C)某乙得立即支領月退休金,但須為減額月退休金
(D)某乙得至年滿 65 歲起,支領月退休金
þ106人初35,(A)
某甲擔任公務人員任職年資 12 年,今滿 65 歲而屆齡退休,其領取退休金的種類應是:
(A)一次退休金
(B)月退休金
(C)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D)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þ102人初35,(A)
公務人員任職 5 年以上,未滿 15 年者,係領取下列那一種退休金?
(A)一次退休金
(B)月退休金
(C)兼領 1/2 之一次退休金及 1/2 之月退休金
(D)兼領 1/3 之一次退休金及 2/3 之月退休金
þ101人初47,(C)
公務人員任職 5 年以上未滿 15 年,退休金之給與方式為何?
(A)兼領 1/3 之一次退休金與 2/3 月退休金
(B)月退休金
(C)一次退休金
(D)兼領 1/2 之一次退休金與 1/2 月退休金
þ99人五7,(D)
公務人員任職年資 5 年以上未滿 15 年,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或屆齡延長服務者,給予以下那一種退休金?
(A)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B)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C)月退休金
(D)一次退休金
þ97人初32,(B)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之公務人員,退休金給與方式為何?
(A)月退休金 (B)一次退休金
(C)兼領 1/2 之一次退休金與 1/2 月退休金 (D)兼領 1/3 之一次退休金與 2/3 月退休金
1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99人初、*98人五),依第十七條第一項(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規定辦理退休者,符合下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規定,得擇領全額月退休金(*99人初):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退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年滿六十歲。(*101人五、*100人五、*99人五)
(二)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五十五歲(*101人五)。
二、中華民國一百十年退休者,應年滿六十歲,其後每一年提高一歲,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為六十五歲。
2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依第十七條第二項(*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之末期病人、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終生無工作能力)規定辦理退休者,年滿五十五歲,得擇領全額月退休金。
3公務人員任職滿二十五年,依第十七條第六項(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規定辦理退休者,年滿五十五歲,得擇領全額月退休金;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後退休者,其後每一年提高一歲,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為六十歲。
4前三項人員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得就下列方式,擇一請領退休金:
一、支領一次退休金。
二、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以下簡稱展期月退休金)。(*105人初)
三、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百分之四(以下簡稱減額月退休金),最多得提前五年(*109人五),減發百分之二十。(*105人初、*104人五)
四、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105人初、*99人初)
五、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百分之四,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百分之二十。
5公務人員退休生效日在本法公布施行前,原經審定支領展期月退休金或減額月退休金者,仍依原適用之規定辦理。
6第一項人員(年滿15年)依第十七條第一項(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規定辦理退休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擇領或兼領全額月退休金(*99人初),不受第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一、曾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有失能給付,且於退休前五年內有申請延長病假致考績列丙等或無考績之事實。
二、退休生效時符合下列年齡規定,且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大於或等於附表二所定年度指標數: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退休者,應年滿五十歲。
(二)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退休者,應年滿五十五歲。
(三)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退休者,應年滿六十歲。
前項第二款所定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應以整數年資及整數歲數合併計算之;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或歲數均不計。
歷屆考題
þ109人五41,(B)
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可自願退休、但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公務人員,得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減額月退休金,最多得提前幾年?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þ105人初42,(B)
對於未符合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85 制」月退休金起支年齡(60 歲或 55 歲)規定,但辦理自願退休者,可以選領下列那種退休金?
(A)只能支領一次退休金
(B)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月退休金
(C)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 2%,最多提前 5 年減發 10%
(D)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及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þ104人五35,(D)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不包含下列那一種特性?
(A)強制退休 (B)提前退休 (C)彈性退休 (D)部分工時退休
þ101人五43,(C)
張員今年 1 月初任內政部委任科員,如 25 年之後辦理自願退休,就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而言,其必須年滿多少歲才可以擇領月退休金?
(A)50 歲 (B)55 歲 (C)60 歲 (D)65 歲
þ101人五44,(A)
依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公務人員辦理退休時,符合下列那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規定者,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A)任職年資滿 30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 (B)任職年資滿 2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
(C)任職年資滿 30 年以上且年滿 50 歲 (D)任職年資滿 2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
þ100人五43,(D)
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任滿二十五年者,符合下列那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規定,得擇領月退休金?
(A)年滿四十歲 (B)年滿五十歲 (C)年滿五十五歲 (D)年滿六十歲
þ99人五5,(C)
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任職 25 年以上辦理自願退休,必須年滿幾歲才可以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A)55 歲 (B)50 歲 (C)60 歲 (D)65 歲
þ99人初8,(B)
關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之給與,任職幾年以上者,可以由退休人員選擇支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
(A)十年 (B)十五年 (C)二十年 (D)二十五年
þ99人初13,(D)
下列何者不是任職十五年以上申請退休人員,得選擇之退休給與方式?
(A)月退休金
(B)一次退休金
(C)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D)兼領三分之二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þ98人五33,(D)
按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任職幾年以上者可以申請月退休金?
(A)五年 (B)十年 (C)十二年 (D)十五年
<一>直接購買實體筆記 111年最新版筆記-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高分筆記與共同科目複習題本訂購
<二>部落格連結其他必讀法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3、公務人員保險法第11條~第20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3、公務人員保險法第21條~第30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3、公務人員保險法第31條~第51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條~第10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1條~第17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8條~第25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2條~第45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6條~第61條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0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2條~第8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