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陞遷法 (修正日期:98/04/22)

11

各機關下列人員無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
一、最近三年內曾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111人初*108人五、*100人五)

二、最近三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成)有案。(*100人五*98人初)
三、最近三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108人五、100人五*99人初)
四、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勳章、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108人五、*100人五)
五、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分發,先以較所具資格為低之職務任用。
合於前項得優先陞任條件有二人以上時,如有第五款情形應優先陞任,餘依陞任標準評定積分後,擇優陞任;其構成該條件之事實,以使用一次為限。同時兼具有兩款以上者亦同。
第一項第一款之專業獎章不含依服務年資頒給者。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9(C)

下列有關現行公務人員陞遷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二名中圈定陞補之

(B)如陞遷二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之三倍中圈定陞補之

(C)最近三年內曾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者,優先陞任

(D)辦理陞遷業務人員,其涉及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甄審案,應行迴避

þ108人五18(C)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且未具有不得陞任情事的公務人員,下列何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

(A)最近三年內曾獲頒服務獎章者           (B)最近三年內考績皆獲得甲等者

(C)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 (D)最近五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

þ100人五38(A)

某機關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最近三年內曾獲頒服務獎章          

(B)最近三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成)有案

(C)最近三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      

(D)最近五年內曾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þ99人初33(C)

未有不得升遷的限制條件,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因最近幾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經甄審委員會同意優先陞任?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þ98人初19(D)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不具不得陞任情事,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的公務人員,在下列何種情況得免經甄審優先陞任?

(A)最近三年考績等第二甲一乙者  (B)連續三年考績皆獲甲等者

(C)最近三年內累計二大功者      (D)最近三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有案者

12

各機關下列人員不得辦理陞任:
一、最近三年內(*111人初、*109人初)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97人初)。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102人初)(*102人五)
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109人初、*109人五、*103人五*102人五)

三、最近二年內(*111人初)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111人初)受免職之處分者。(*103人五*102人五*97人初、*97人初)

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111人初、*109人初、*103人五*103人初*102人五、*97人初)
五、最近一年(*99人初)考績(成)列丙等者(*109人初、*102人初、*97人初),或最近一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一大過以上之處分者(*109人五、*102人初、*109人五)但功過不得相抵。
六、任現職不滿一年者(*109人初*103人五、*102人初)。但下列人員不在此限(*108人五)
(一)合計任本機關同一序列或較高序列職務,或合計曾任他機關較高職務列等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滿一年。
(二)本機關次一序列職務之人員均任現職未滿一年且無前目之情形。
(三)前條第一項第五款之情形。
七、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六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者。(*109人五、*108人五)
八、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者。但因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務需要,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其他公務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服務,經核准留職停薪者,不在此限(*108人五)
九、依法停職期間(*108人五)或奉准延長病假期間者。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於各機關辦理外補陞任時,亦適用之。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7(A)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各機關人員不得辦理陞任的情況,下列何者正確?

(A)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

(B)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C)最近三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D)最近四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

þ109人五8(D)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陞遷法」對於各機關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之敘述,何項正確?

(A)最近2年考績(成)列乙等者       

(B)最近1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二大過以上之處分者

(C)最近1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

(D)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6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者)

þ109人初16(D)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辦理陞任?

(A)最近 2 年內考績列丙等者                  

(B)任現職不滿 2 年者

(C)最近 2 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記過之處分者 

(D)最近 2 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之處分者

þ109人初18(A)

請問「最近幾年內」故意犯罪而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不得辦理陞任?

(A)最近 3 年內 (B)最近 4 年內 (C)最近 5 年內 (D)最近 6 年內

þ108人五19(C)

下列何者是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規定不得參加陞遷甄審的對象?

(A)所有任現職不滿 1 年者 (B)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 6 個月以下者

(C)依法停職期間          (D)所有留職停薪期間者

þ103人五18(B)

有關各機關公務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最近 3 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

(B)最近 2 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C)最近 2 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

(D)任現職不滿 2 年者

þ103人初3(A)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規定,各機關公務人員,最近幾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不得辦理陞任?

(A)一年內 (B)二年內 (C)三年內 (D)四年內

þ102人五33(C)

關於各機關不得辦理陞任的人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

(B)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C)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

(D)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þ102人初20(B)

根據現行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下列何種人員不得辦理陞任?

(A)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判決有期徒刑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

(B)任現職不滿一年者

(C)最近一年考績列乙等者

(D)最近一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兩小過之處分者

þ99人初35(A)

公務人員最近幾年考績列丙等者不得陞任?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þ97人初19(C)

公務人員有下列何種情形時不得辦理陞任?

(A)最近一年考績列乙等者           (B)一年半前曾受記過之處分者

(C)二年前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 (D)三年前曾受免職之處分者

13

各機關對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之所屬人員,應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109人初),實施下列各種遷調:
一、本機關內部單位主管間或副主管間之遷調(*109人初)
二、本機關非主管人員間之遷調。
三、本機關主管人員與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或主管人員間之遷調。
四、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或主管人員間之遷調。
五、本機關與所屬機關間或所屬機關間非主管人員之遷調。
前項各種遷調,得免經甄審(選)(*109人初);其遷調規定,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考題

þ109人初6(B)

各機關對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之所屬人員實施之職務遷調,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應配合組織改革之需要    (B)包括本機關內部單位主管間之遷調

(C)應經甄審程序            (D)副主管和非主管職務視同職務相當

14

公務人員陞任高一官等之職務,應依法經陞官等訓練(*106人五)
初任各官等之主管職務,應由各主管機關(*97人初)實施管理才能發展訓練(*104人初)

歷屆考題

þ104人初15(B)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初任各官等之主管職務,應由各主管機關實施何種訓練?

(A)陞官等訓練   (B)管理才能發展訓練 (C)公務人員專業訓練  (D)初任公務人員訓練

þ97人初16(D)

初任各官等之主管職務,應由何機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訓練?

(A)保訓會 (B)銓敘部 (C)考選部 (D)各主管機關

15

公務人員對本機關辦理之陞遷,如認有違法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108人初、*97人初)提起救濟。

歷屆考題

þ108人初15,(B)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5 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本機關辦理之陞遷,如認有違法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那種法律提起救濟?

(A)公務人員救濟法  (B)公務人員保障法 (C)公務人員申訴法  (D)公務人員平反法

þ106人五14(B)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陞任高一官等之職務,應依法經何種訓練及格?

(A)陞資等訓練 (B)陞官等訓練 (C)陞級別訓練 (D)陞職務訓練

þ97人初18(B)

公務人員對本機關辦理之陞遷,如認有違法致損害其權益時,得依何種法律提起救濟?

(A)公務員服務法  (B)公務人員保障法 (C)公務人員陞遷法   (D)公務人員任用法

16

各機關辦理陞遷業務人員,不得徇私舞弊、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其涉及本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111人初*109人五)、姻親之甄審(選)案,應行迴避。如有違反,視情節予以懲處。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9(C)

下列有關現行公務人員陞遷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二名中圈定陞補之

(B)如陞遷二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之三倍中圈定陞補之

(C)最近三年內曾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者,優先陞任

(D)辦理陞遷業務人員,其涉及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甄審案,應行迴避

þ109人五10(D)

有關各機關辦理陞遷業務人員應行迴避之對象,何者正確?

(A)僅需迴避本人及配偶之甄審案             (B)僅需迴避本人及配偶之甄選案

(C)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甄審(選)案     (D)三親等以內血親之甄審(選)案

17

教育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陞遷,得準用本法之規定。

18

人事、主計(*102人初)及政風人員(*106人五),得由各該人事專業法規主管機關依本法及施行細則規定,另訂陞遷規定實施。
軍文併用機關人員之陞遷,準用前項規定。
前二項訂定之陞遷規定,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歷屆考題

þ106人五41(B)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8 條,下列何種人員之陞遷規定,得由各該人事專業法規主管機關,依本法及其施行細則,另訂陞遷規定實施?

(A)教育人員 (B)政風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D)交通事業人員

þ102人初19(D)

下列何種人員之陞遷規定,得由各該人事專業法規主管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另行規定?

(A)教育人員 (B)公營事業人員 (C)交通事業人員 (D)主計人員

19

各機關依第七條訂定之標準、第十三條訂定之各種遷調規定及第十七條訂定之準用規定,於訂定發布時,應函送銓敘部備查。

20

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21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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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遷訓練篇】01、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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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遷訓練篇】05、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條~第10條

【陞遷訓練篇】06、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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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遷訓練篇】07、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0條~第21條

【陞遷訓練篇】08、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陞遷訓練篇】09、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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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陞遷法 (修正日期:98/04/22)

歷屆考題

þ107人初8(B)

現職人員因調整職務而在本機關或至他機關擔任更重要的職責,從而或職等提高、或俸級提高,這被稱為?

(A)降調 (B)輪調 (C)陞遷 (D)平調

1

公務人員之陞遷,依本法行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公務人員之陞遷,應本人與事適切配合(*110人初、*103人初)之旨,考量機關特性與職務需要,依資績並重(*110人初、*103人初)、內陞與外補兼顧(*103人初)原則,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遷調歷練(*110人初、*107人初),以拔擢及培育人才。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11(D)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陞遷法中應謹守的主要原則?

(A)人與事配合 (B)遷調歷練 (C)資績並重 (D)學歷優先

þ109人初19(B)

就公務人員陞遷實務來看,從機關內部辦理擢陞,應歸屬下列何種陞遷途徑?

(A)折衷制 (B)內陞制 (C)輪調制 (D)權理制

þ107人初36(D)

下列何者屬於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2 條所強調的陞遷制度基本原則?

(A)績效考量 (B)能力導向 (C)僅採內陞 (D)遷調歷練

þ103人初49(C)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下列何者非為我國公務人員辦理陞遷之原則?

(A)本於人與事適切配合  (B)資績並重  (C)學養均優  (D)內陞與外補兼顧

3

本法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機要人員外(*101人五),定有職稱及依法律任用、派用之人員(*102人五、*97人初)為適用對象。

歷屆考題

þ102人五34(C)

下列何種人員為「公務人員陞遷法」的適用對象?

(A)民選人員 (B)政務人員 (C)派用人員 (D)機要人員

þ101人五22(D)

下列那一類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陞遷法?

(A)教育人員   (B)交通事業人員 (C)公營事業人員   (D)機要人員

þ97人初21(A)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陞遷法之適用對象?

(A)交通部部長 (B)內政部常務次長 (C)經濟部薦任科員 (D)鄉公所委任課員

4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之陞遷,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陞任較高之職務。(*109人初、*106人五)
二、非主管職務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三、遷調相當之職務。

歷屆考題

þ109人初17(A)

下列何者是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4 條所規定的陞遷情形?

(A)陞任較高之職務 (B)陞任政務性職務 (C)陞任機要性職務 (D)陞任約聘職務

þ106人五13(A)

甲現任職於 A 直轄市政府新聞局薦任 7 職等科員,下個月將依法陞任較高職務列等之職務,請問他最有可能是陞任到下列那個職務?

(A)股長(7職等,註1)             (B)專門委員(10職等,中央事務官)

(C)主任秘書(10職等,地方事務官) (D)科長(9職等,註1)

註1 : 現行一般公務人員(常務人員)各職等待遇對照表

註2 : 維基百科

5

各機關職務出缺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本法得免經甄審(選)之職缺外,應就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
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辦理甄審。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除下列人員外,應公開甄選:
一、因配合政府政策或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移撥之人員。(*110人初) (不需公開甄選)
二、職務列等、稱階、等階、級別(以下簡稱職務列等)相同且職務相當,並經各該權責機關甄審委員會同意核准對調之人員。(不需公開甄選)
三、依主管機關所定遷調法令,實施遷調之駐外人員。(不需公開甄選)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8(A)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下列何種人員出缺時,得免除公開甄選之辦理?

(A)因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人員 (B)因修正組織編制須甄審人員

(C)因修正組織編制須派外人員 (D)因修正組織編制須關照人員

6

各機關應依職務高低及業務需要,訂定陞遷序列表,並得區別職務性質(108人初),分別訂定。
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依陞遷序列(*99人五)逐級辦理陞遷。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得按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104人初)、官稱官階(*104人初)、官等官階(*104人初)、級別(以下簡稱職等)高低依序辦理。但次一序列中無適當人選時,得由再次一序列人選陞任。

歷屆考題

þ108人五17(B)

陞遷序列表係以下列何種方法為基礎?

(A)委員會法 (B)成績記錄法 (C)百分比法 (D)數量估計法

þ108人初2(C)

各機關有關陞遷序列表的訂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學歷高低訂定  (B)應依國家政策需要    (C)得區別職務性質分別訂定 (D)同一序列以一人為限

þ104人初14(C)

各機關辦理陞遷時,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下列何項標準不是公務人員陞遷法所訂之排定高低序列的主要標準?

(A)職等 (B)官等官階 (C)學歷證照 (D)官稱官階

þ99人五44(D)

當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主要應依何種標準逐級辦理陞遷?

(A)年資 (B)功績 (C)職等 (D)陞遷序列

7

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陞任,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就考試(*99人五)、學歷、職務歷練、訓練(*99人五)、進修、年資(*99人五)、考績(成)、獎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訂定標準,評定分數,並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對具有基層服務年資或持有職業證照者酌予加分。必要時,得舉行面試或測驗。如係主管職務,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
各機關職缺擬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得參酌前項規定訂定資格條件辦理之。
依第一項所評定之積分有二人以上相同時,以較高職等或訓練進修及發展潛能積分較高者(*103人初),排序在前。
第一項標準,由各主管院訂定。但各主管院得視實際需要授權所屬機關依其業務特性定之。
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遷調,得參酌第一項規定,自行訂定資格條件之審查項目。

歷屆考題

þ103人五15(C)

就人力陞遷學理而言,選任新科長時最不需要優先考量的因素是:

(A)過去工作表現    (B)個人發展潛力   (C)具備碩士學位    (D)團隊領導能力

þ103人初4(B)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各機關辦理各種職務陞任,其所評定之積分有二人以上相同時,以下列何種人員排序在前?

(A)以較高職等或考績獎懲積分較高者 (B)以較高職等或訓練進修及發展潛能積分較高者

(C)以較高職等或綜合考評積分較高者 (D)以較高職等或考試學歷積分較高者

þ99人五12(C)

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陞任,應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擬訂陞遷評定項目,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陞遷法所列之項目?

(A)考試 (B)訓練 (C)品德 (D)年資

8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外(*108人初*104人五),應組織甄審委員會(*106人五),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本機關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得免經甄審程序。(*107人初)

編制員額較少或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人員之陞遷甄審(選)得由上級機關統籌辦理,不受第一項之限制。

歷屆考題

þ108人初14(D)

各機關為辦理公務人員陞遷之甄審相關事宜,依規定應組織甄審委員會,下列何者除外?

(A)總統府 (B)立法院 (C)直轄市政府 (D)鄉(鎮、市)民代表會

þ107人初9(D)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下列何種情況得免經甄審程序?

(A)不同機關同一序列特定職務間之調任 (B)本機關不同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C)本機關不同序列特定職務間之調任   (D)本機關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þ106人五15(C)

為辦理陞遷所決定的測驗方式,最主要是由下列何者辦理?

(A)機關首長 (B)人事主管 (C)甄審委員會 (D)人事評議會

þ104人五12(D)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但下列何者除外?

(A)立法院 (B)直轄市議會 (C)縣(市)議會 (D)鄉(鎮、市)民代表會

9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由人事單位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分別情形,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並檢同有關資料,報請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111人初*104人五);如陞遷二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圈定陞補之(*111人初*105人五*103人五)本機關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
機關首長對前項甄審委員會報請圈定陞遷之人選有不同意見時,得退回重行依本法相關規定改依其他甄選方式辦理陞遷事宜。

歷屆考題

þ104人五12(C)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 2 名科員內陞甄審,本次符合陞遷資格者計 10 名,經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規定應就前幾名中,報請局長圈定陞補之?

(A)8   (B)6   (C)4  (D)2

þ104人五21(B)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由人事單位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分別情形,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並檢同有關資料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幾名中圈定陞補之?

(A)二名 (B)三名 (C)四名  (D)五名

þ103人五13(C)

某機關某次共計辦理 3 人陞遷,首長得就前多少名候選人圈定陞補?

(A)3 人    (B)5 人   (C)6 人    (D)9 人

10

各機關下列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限制:
一、機關首長、副首長。(*109人五、*107人初*105人初、*103人五*103人初、*100人五)
二、幕僚長、副幕僚長。(*109人五*107人初、*105人五*105人初、*103人五*103人初*100人五)
三、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109人五*107人初、*105人五*105人初、*104人初*103人五*103人初、*100人五、*99人五)
四、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105人初、*104人初*100人五*99司長)
五、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機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109人五*107人初、*105人五*105人初)
擔任前項各款職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規定再調任其他職務,得審(選)程序。但屬第四條規定陞任情形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辦理甄審(選)。

107人初11(D)

各機關得免經甄審,而是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的職務,下列何者錯誤?

(A)機關首長                 (B)幕僚長   

(C)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 (D)駐外使館薦任第九職等以上職務

þ105人五11(A)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類職務之所有人員,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

(A)幕僚長、副幕僚長            (B)機關內部二級單位主管職務

(C)機關簡任第十職等以上職務    (D)駐外使領館簡任第十職等以上職務

þ105人初14(C)

下列何種職務須經甄審?

(A)機關副幕僚長          (B)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   

(C)駐外使館第十職等職務  (D)機關副首長

þ105人初29(C)

直轄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依規定下列那一職務得免經甄審,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陞遷?

(A)書記 (B)辦事員 (C)課長 (D)技士

þ104人初16(B)可以參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組織架構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在派任下列職務時,何者需經甄審或甄選程序?

(A)副局長 (B)股長 (C)科長 (D)主任秘書

þ103人五10(D)

下列那些職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0 條規定,不在免經甄審,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核定逕行陞遷之範圍?

(A)機關首長、副首長         (B)幕僚長、副幕僚長     

(C)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     (D)機要人員

þ103人初50(C)

下列何項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機關首長 機關幕僚長 機關副幕僚長 機關內科長 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 機關內職員

(A)僅①②③   (B)僅①②③④ (C)僅①②③⑤   (D)僅①②④⑥

þ100人五8(C)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各機關有些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下列那個職務不包括在內?

(A)機關副首長                  

(B)副幕僚長

(C)機關內部一級單位副主管     

(D)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

þ99人五47(C)

銓敘部辦理陞遷時,下列那一種職務得免經甄審,由部長逕行核定?

(A)簡任視察 (B)專門委員 (C)司長 (D)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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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修正日期:104/01/07)

1

本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2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以下簡稱升官等考試),分簡任升官等考試及薦任升官等考試(*99人五)。但簡任升官等考試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內辦理三次為限。

3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簡任升官等考試:
一、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九職等人員四年以上,已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

4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一、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四、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人員。

5

現職人員報考升官等考試,以現任或曾任職系之類科為限。但下列人員之報考類科,並受以下之限制: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技術職系升官等考試。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升官等考試之技術類科,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各該類科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報考。

6

升官等考試之類科、應試科目及考試方式,由考試院依工作性質需要定之。
升官等考試,得採下列方式:
一、筆試。
二、口試。
三、心理測驗。
四、體能測驗。
五、實地測驗。
六、審查著作或發明。
考試方式除採筆試者外,其他應採二種以上方式。筆試除外國語文科目、專門名詞或有特別規定者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簡任升官等考試,除採筆試外,應兼採其他一至二種考試方式。

7

現職人員於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104人五)或年終考成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104人五、*102人初、*99人五),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102人初、*99人五),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百分之三十(*105人初、*99人五)考試成績為百分之七十。
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或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未達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並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

歷屆考題

þ105人初15(B)

現職人員參加升官等考試,最近 3 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其考績之平均成績得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何?

(A)35% (B)30% (C)25% (D)20%

þ104人五18(D)

現職公務人員最近三年考績或考成成績得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A)三年均為甲等           (B)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  

(C)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 (D)三年均為乙等

þ104人五27(C)

某乙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科員,102 年 1 月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370 俸點合格實授,參加102 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並在 102 年 9 月改派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385 俸點,假設102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其後考績均考列甲等且未調職,某乙依規定最快在何時可以升至薦任第7職等?

(A)103 年 (B)104 年 (C)105 年 (D)106 年

þ102人初45(A)

現職人員參加升官等考試,其考績成績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才可以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

(A)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成績必須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且考績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

(B)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成績必須三年均列乙等以上,且考績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

(C)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

(D)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成績必須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

þ99人五10(A)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有關「考績或考成成績得併入考試總成績計算」之規定,以下何者正確?

(A)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必須高於考試成績,才可以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

(B)所有應考人之考績(或考成)成績均需併入升官等考試總成績計算

(C)併入升官等考試總成績計算之考績(或考成)成績,其比例為 33%

(D)只有薦任升官等考試才可以併入考績(或考成)之成績

8

合於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關服務應升官等考試時,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後,得視為考績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

9

升官等考試之錄取人數上限,由典試委員會依各等級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擇優錄取(*106人五*104人五*101人五),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
升官等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歷屆考題

þ106人五20(B)

試問某次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戶政類科考試,此次考試報名人數有 19 人,全程到考人數有 10 人,依規定至多可以錄取幾人?

(A)3 人 (B)4 人 (C)5 人 (D)6 人

: 10*33%=3.3,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4人

þ104人五13(B)

某中央機關技正 C 君,參加公務人員簡任升官考試交通技術類科考試,此次考試報名人數有 14 人,全程到考人數有 8 人,依規定至多可以錄取幾人?

(A)4 人 (B)3 人 (C)2 人 (D)1 人

þ101人五8(D)

升官等考試之錄取人數上限,由典試委員會依各等級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之多少比率擇優錄取?

(A)30%  (B)31%  (C)32%  (D)33%

10

關務人員、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等另有分等規定者,其升等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另定之。

11

升官等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

12

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13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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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109/11/30)

一、為規範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之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公務人員應以年終任職之職務辦理考績(成)。考績(成)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如在十二月一日(以實際到職日期為準)以前調任其他機關者,由新任職機關辦理年終考績(成),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向原任職機關調取受考人平時考核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評定成績;如在十二月二日(以實際到職日期為準)以後始調任其他機關者,應由原任職機關辦理年終考績成)。

三、公務人員考績(成)案應俟任用送審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再行辦理。

四、各機關辦理考績(成)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九條規定,以同官等人員為比較範圍,並確實依照考績(成)作業程序之規定。服務機關對於據為考績(成)之具體事蹟,應詳為調查後再為考評,以免違誤。

五、公務人員考績(成)應依規定,就公務人員考績表中受考人之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參考各項目之細目考核內容,並加計受考人平時考核獎懲次數所增減之分數後,綜合評予一百分以內之整數分數。

    公務人員考績表「平時考核獎懲」欄獎懲次數應詳實填列,不得遺漏或登載錯誤。

    第一項平時考核獎懲增減分數之計算,應以獎懲令發布生效之考績年度為準。

六、考績清冊,應按不同官等(級別)並依年終考績(成)與另予考績(成)人員分別編列;如同職務同職等人數超過二人者,應依職務編號次序編列,並確實加註各項電腦代號;如本機關與所屬機關人員列同一清冊者,應依任職機關之機關代號依序編列。其中各縣(市)警察機關除按上述規定辦理外,應按各警察隊、各分局、民防管制中心等機關代號列冊。

七、考績清冊之「職稱」欄,應以本職填列,具法定兼職並經銓敘審定者,須併同填列。「職務列等」欄,應按該職務所列官等、職等或醫事級別填列,該職務如分別跨列兩官等者,依受考人所敘定該官等內之職務列等填列。「現敘官職等俸級」欄,應按受考人經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級別)及本俸(薪)或年功俸(薪)之俸(薪)級填列,並將核定結果填列於「主管機關或授權核定機關核定結果」欄。

八、考績清冊內「擬予獎懲」欄,由各機關按受考人之考績(成)等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先行依獎懲用語表填具結果,不得遺漏。

九、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得併計參加年終考績(成)人員,應註明「該員原任政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於○年○月○日轉任公務人員,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經採計提敘官職等級」。

十、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條規定,年終考績(成)考列乙等以上不再晉級之人員,應註明「該員○年○月○日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於考績(成)年度內已敘較高俸級有案,不再晉級」。

十一、經懲戒處分人員,應註明懲戒處分之種類及期間,不得遺漏。

十二、各機關考績(成)案,經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核定機關)核定後,應依銓敘部考績審定網路報送作業規定辦理,備文並載明上傳網路報送之文號及機關代號函送銓敘部依法銓敘審定。但機關業務性質特殊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以網路系統報送考績(成)者,應先函請銓敘部同意。

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考績(成)者,應檢附考績清冊及電腦儲存資料各一份函送銓敘部,二者資料內容、次序,須完全一致,清冊應加蓋機關印信及騎縫章,如有更正或塗改文字,應加蓋校對章。

考績人數統計表,應照規定格式詳確填具,如屬另訂資位人員,應於考成格式內,增欄容納之,以便註明人數,並隨文函送銓敘部。

銓敘部銓敘審定後,以電子公文函復報送機關,各機關應即依銓敘審定結果至指定網址下載列印,並轉檔更新所屬之人事資訊系統,以維人事資料之完整及正確性。

各機關不參加考績(成)人員免予報送。但屬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考績(成)者,除第一項但書之機關逕予備文函知銓敘部外,其他機關仍應於第一項之網路系統報送不辦理考績(成)人員之資料,並於函送銓敘部文內敘明。

十三、各機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成)之獎懲,俟考績(成)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案到達後執行。但依法應給與之考績(成)獎金,各機關於考績(成)案經機關長官覆核後,得先行借支,俟考績(成)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再行作正列支。

前項依法給與考績(成)獎金之發給機關,應確實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十四、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繕具考績 (成)通知書時,除敘明核定及銓敘審定之文號外,應依其情形,附記下列教示文字:

()受考人對考績(成)評定總分、等次如有不服時,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得於收受考績(成)通知書之次日起三 十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108人初、*102人初)

(二)受考人對考績(成)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如有不服時,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得於收受考績(成)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銓敘部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111人初*108人初、*100人初、*98人五)

前項第一款所稱原處分機關,指考績(成)通知書所載之權責發布名義機關。如受考人提起復審,原處分機關非核定機關時,原處分機關應附具答辯書及必要之關係文件,陳報核定機關後,由原處分機關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各機關發給考績(成)通知書時,應由受考人簽收並載明簽收日期。

各機關或受考人於收受考績(成)通知書後,如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顯然錯誤者,得填具考績(成)更正或變更申請表,循考績(成)案報送程序送銓敘部辦理更正。

受考人或利害關係人於收受或知悉考績(成)通知書,且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如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之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向任職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39(A)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復審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均應提起復審

(B)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得提起復審

(C)公務人員之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得提起復審

(D)俸級審定疑義,得提起復審

þ108人初40(C)

依據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可以提起復審之行政處分?

(A)年終考績被打丙等   (B)考績獎金疑義 (C)平時考核被記過一次 (D)俸級審定疑義

þ102人初13(A)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5 條規定,復審應以何者為標的?

(A)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為之免職處分 (B)上級機關所發生的職務命令

(C)未改變公務人員身分之記過處分   (D)對機關內部生效之紀律守則

þ100人初34(C)

公務人員不服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應向那一機關提出救濟?

(A)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起訴願         (B)向考試院提起復審

(C)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D)向銓敘部提起復審

þ98人五42(C)

按照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有關公務人員考績結果所作成的免職令,如有爭議,係應以何種方式提起之?

(A)申訴 (B)再申訴 (C)復審 (D)再復審

十五、各機關公務人員考績(成)更正或變更銓敘審定案或補辦考績(成)案,經核定機關核定後,仍循原考績(成)程序辦理。

受考人不服考績(成)總分、等次之評定,經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起行政救濟後撤銷原考績(成)核定案,並經依法另為評定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四條規定重行辦理考績(成)。

前二項更正或變更銓敘審定、補辦或經撤銷重行辦理考績(成)案,依考績審定網路報送作業規定辦理,均應分別於電子公文、考績(成)更正或變更申請表或考績清冊內敘明原因及理由,並隨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十六、核定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退還原考績(成)機關另為適法處理或通知原考績(成)機關對受考人重行考績(成)時,應備文敘明退還或通知重行考績(成)之法規依據及理由,請原考績(成)機關於文到十五日內處理;並附記原考績(成)機關逾限不處理或未依相關規定處理時,核定機關得調卷或派員查核;對其考績(成)等次、分數或獎懲,並得逕予變更。

十七、司法人員、關務人員、警察人員及交通事業人員之考績(成),其送核程序及有關規定,循各該系統規定辦理。

十八、人事人員、主計人員、政風人員之考績(成),應由各該系統之主管人員先就考績表項目進行評擬,並由各該系統之主管機關或各主管機關之人事、主計、政風機關(構)核定,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由組設考績委員會之人事、主計、政風機關(構)核發考績(成)通知書。但依法得不組設考績委員會之人事、主計、政風機關(構),由核定機關(構)核發。

十九、各機關組織法規規定之兼職人員,仍應依法以其本職參加年終考績 (成)。

二十、公務人員參加當年年終考績(成)依法晉敘俸級而於翌年一月至六月退休生效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有關規定,先行檢送上述人員考績清冊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並須註明其退休生效日期及列入考績人數統計表。

二十一、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或一次記二大過之作業程序,依下列規定辦理:

                                  處分作成部分:

                                 由各機關主管人員依受考人之具體事實簽報擬予一次記二大功(過)獎懲處分,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後,陳報核定機關,由核定機關核定並發布一次記二大功(過)獎懲令,由主管機關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應檢附具體事實表。除優良事實涉及機密性業務者外,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後,應將優良事實及獎勵令刊登政府公報。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其免職令應附記處分理由與不服處分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等相關規定及受考人自收受免職令之次日起停止其職務。受考人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服務機關並依規定填具公務人員動態登記書,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辦理停職登記。

                            考績通知部分:

                          一次記二大功(過)專案考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由服務機關製發考績(成)通知書

                          執行免職部分:

            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案件,於救濟程序完成,免職確定時,服務機關應以書函通知受考人執行日期,並依規定填具公務人員動態登記書,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辦理免職登記

                        各機關人事主管人員對專案考績免職處分之受考人,應充分說明其得提起救濟標的及救濟程序,以保障其救濟權益

二十二、第九點至第十一點、第十五點第三項及第二十點規定,應註明之事由,應於電子公文或隨文檢附之附錄表敘明。

二十三、各種考績清冊、考績(成)更正或變更申請表及各式書表,應依銓敘部訂頒之格式統一印製,以資劃一。

二十四、各機關考績(成)案,以網路系統報送者,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考績審定網路報送作業規定辦理。

             考績審定網路報送作業規定,由銓敘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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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110/07/30)

11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先以低職等比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級。
三、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時,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並以曾任年資提敘俸級。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12

(刪除)

12-1

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併資辦理之年終考績,如其原任職務與現任職務職等相當或較高者,得作為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任用資格之年資。

13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記大功、記大過之標準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功:
(一)執行重要命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者。
(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者。
(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者。
(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者。
(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
(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
(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確實證據者(*101人五)
(三)故意曲解法令,致人民權利遭受重大損害者。
(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者。
(五)曠職繼續達二日(*98人初),或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
各主管機關得依業務特殊需要,另訂記一大功、一大過之標準,報送銓敘部核備。
嘉獎、記功或申誡、記過之標準,由各機關視業務情形自行訂定,報請上級機關備查。
各機關依法設置考績委員會者,其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105人五)
機關長官對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結果有意見時,得簽註意見,交考績委員會復議。機關長官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各機關平時考核獎懲之記功(過)以下案件,考績委員會已就相同案情核議有案或已有明確獎懲標準者,得先行發布獎懲令,並於獎懲令發布後三個月內提交考績委員會確認;考績委員會不同意時,應依前二項程序變更之。受考人於收受獎懲令後,如有不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

歷屆考題

þ105人五33(D)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規定,何者最正確?

(A)懲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                

(B)成績 80 分以上者應考列甲等

(C)記大過者,應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D)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

þ101人五26(B)

公務人員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並有確實證據者,其服務機關應為何種懲處?

(A)一次記二大過 (B)一次記一大過 (C)記過二次 (D)記過一次

þ98人初33(C)

某公務人員甲,近日連續曠職達二日,依規定其平時考核懲處應如何辦理?

(A)一次記申誡二次 (B)一次記過二次 (C)一次記一大過 (D)逕予停職

14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功,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為主要貢獻者為限:

  • 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主管機關採行確有重大成效。
  • 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主管機關採行確有顯著成效。(*107人五)

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澄清吏治,確有卓越貢獻。

四、適時消弭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或就已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對維護生命、財產或減少損害,確有重大貢獻。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為勢劫,而秉持立場,為國家或機關增進榮譽,有具體事實。

六、在工作中發明、創造,為國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或增進社會重大公益,且未獲得相對報酬或獎金。

七、舉辦或參與大型國際性或重大國家級活動、會議,對增加國庫收入、經濟產值、促進邦交或達成國際合作協議,確有重大貢獻。

前項各款情形不含機關例行性、經常性業務職掌事項。

依第一項規定一次記二大功及本法第十二條規定一次記二大過之專案考績,應引據法條,詳述具體事實,經核定機關核定後,由主管機關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應檢附具體事實表。除優良事實涉及機密性業務者外,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後,應將優良事實及獎勵令刊登政府公報。

前項主管機關應就第一項專案考績案件之性質、規模、困難度及複雜度等,為妥適性及衡平性之考量,其有授權所屬機關核定者,並得依原送案程序,退還核定機關再行審酌。

第三項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歷屆考題

þ107人五23(D)

甲因對其主辦之業務,提出一項重大興革具體方案,且經上級主管機關採行並確實產生明顯效益,對機關運作貢獻卓著。試問依據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制,甲最應獲得下列那一項考績獎勵?

(A)平時考核之嘉獎         (B)平時考核之記功

(C)平時考核之一次記一大功 (D)專案考績之一次記二大功

15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指嘉獎、記功、記大功與申誡、記過、記大過得互相抵銷。
前項獎懲,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一大功;申誡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一大過。

16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嘉獎或申誡一次者,考績時增減其分數一分(*105人初、*98人初);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增減其分數三分(*105人初、*103人初);記一大功或一大過者,增減其分數九分(*108人初、*105人初、*101人初、*98人初)
前項增分或減分,應於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時為之。獎懲之增減分數應包含於評分之內。

歷屆考題

þ108人初,(C)

某甲因奉命辦理重要業務,全力以赴,展現卓越績效,而獲得平時考核記一大功之肯定。某甲可因此在平時考核成績上增加多少分數?

(A)3 分  (B)6 分  (C)9 分  (D)12 分

þ105人初26(A)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獎懲規定,何者正確?

(A)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          (B)嘉獎一次者,考績時增其分數 2 分

(C)記過一次者,考績時減其分數 2 分 (D)記一大功者,考績時增其分數 5 分

þ103人初10(B)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總分。記功或記過一次者,考績時增減其總分幾分?

(A)四分 (B)三分 (C)二分 (D)一分

þ101人初38(D)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記一大功者,可增其分數幾分?

(A)3 分 (B)5 分 (C)6 分 (D)9 分

þ98人初32(B)

某公務人員甲,年度內受獎勵記一大功,受懲處記二次申誡,則其年終考績總分應加幾分?

(A)5 分  (B)7 分  (C)9 分  (D)11 分

17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平時成績紀錄,指各機關單位主管應備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具體記載屬員工作、操行、學識、才能之優劣事實。其考核紀錄格式,由各機關視業務需要,自行訂定。
各機關單位主管對其屬員之平時考核應依規定確實辦理,其辦理情形列入該單位主管年終考績參考。

18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應由人事主管人員查明受考人數,並分別填具考績表有關項目,送經單位主管,檢同受考人全年平時成績考核紀錄,依規定加註意見後,予以逐級評分簽章,彙送考績委員會初核。

19

機關長官覆核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案,如對初核結果有意見時,除未變更考績等次之分數調整,得逕行為之外,應交考績委員會復議。機關長官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有關人員,指受考人、受考人之主管,及其他與該考績案有關之公務人員。
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所稱陳述及申辯,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並列入考績委員會議紀錄。

20

各機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辦理後,應按官等編列清冊及統計表,併送核定機關核定後,送銓敘部依法銓敘審定。其中考列丁等者,應檢附其考績表。統計表亦得由核定機關彙總編送,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應另列清冊。
前項考績清冊及統計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各機關依核定機關核定之考績清冊附入該機關給與清冊送審計機關查考。

21

年終考績案經各核定機關核定後,送達期限,由銓敘部按照實際情形規定之,至遲不得逾次年三月。但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展期辦理者,不在此限。
上級機關核轉或核定下級機關考績案時,如發現其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
各機關考績案經核定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後,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考績列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者,應附記處分理由及不服處分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等相關規定。

22

銓敘部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或核定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對公務人員考績案,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於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理時,或核定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查明各機關辦理考績人員有不公或徇私舞弊情事,通知原考績機關對受考人重行考績時,原考績機關應於文到十五日內處理。逾限不處理或未依相關規定處理者,核定機關得調卷或派員查核;對其考績等次、分數或獎懲,並得逕予變更。

23

(刪除)

24

本法第十八條但書所稱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復審,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收受復審決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未依法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自期滿之次日起執行;或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經判決確定之日起執行。所稱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指受考人自收受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令、考列丁等免職令之次日起,停止其職務。
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應先行停職人員,由權責機關長官為之。先行停職人員,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准予復職者,其停職期間併計為任職年資;依其他法律停職人員,亦同。
依法停職人員應俟停職原因消滅後,始得依規定補辦停職當年度之考績。

25

受考人於收受考績通知後,如有不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98人初);如有顯然錯誤,或有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前項考績更正或變更,得填具考績更正或變更申請表,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由核定機關核定後,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歷屆考題

þ98人初37(C)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受考人收受考績通知後,如有不服,得依下述何種法制提起救濟?

(A)公務人員考績法 (B)公務人員任用法 (C)公務人員保障法 (D)公務員服務法

26

應屆辦理考績期間,人事主管人員未向機關長官簽報辦理考績者;或機關長官據報而不予辦理者;或不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期限辦理者;均以遺漏舛錯論。

27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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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110/07/30)

1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2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於每年年終辦理,其確有特殊情形不能如期辦理者,得由考績機關函經銓敘部同意展期辦理。但以不逾次年六月底為限。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公務人員調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除十二月二日以後(*109人五)由其他機關調任現職者,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外,於年終最後任職機關參加考績時,應由考績機關向受考人原任職機關,調取平時考核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評定成績。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人員,由本職機關以本職辦理考績,本職機關應向辦理派出國協助友邦機關、借調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經費達設立登記之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調取平時考核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評定成績。

歷屆考題

þ109人五25(B)

公務人員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公務人員調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除12月幾日以後由其他機關調任現職者,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外,於年終最後任職機關參加考績時,應由考績機關向受考人原任職機關,調取平時考核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評定成績。請問這是12月幾日:

(A)1日 (B)2日 (C)3日 (D)4日

3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109人初、*105人初、*103人五、*102人初、*100人初);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103人五);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101人初)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註 : 103/07/22版本,第3條,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五十;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二十;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

歷屆考題

þ109人初27(C)

在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評核中,工作項目之成績占比最高。依照現行規定,該項占比為何?

(A)50%  (B)55%  (C)65%  (D)70%

þ105人初28(D) (103/07/22版本)最新104/12/30版本第3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目予以評分,其中工作項目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幾?

(A)15 (B)20 (C)30 (D)50

þ103人五27(B) 103/07/22版本,最新104/12/30版本第3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

公務人員考績表四個項目中,那一個項目的配分比重為 20%?

(A)工作   (B)操行   (C)學識   (D)才能

þ103人五33(A)

有關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及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與團體績效並重        (B)以工作績效和操行表現為主

(C)是長官對所屬人員的考核    (D)是達成人事行政目標的方法之一

þ102人初16(B) (103/07/22版本)最新104/12/30版本第3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以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項目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幾?

(A)二十 (B)五十 (C)四十 (D)六十

þ101人初43(A) (103/07/22版本)最新104/12/30版本第3才能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公務人員考績之考核項目中,「才能」占考績分數的百分比為多少?

(A)15% (B)20% (C)30% (D)50%

þ100人初21(C) (103/07/22版本)最新104/12/30版本第3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項目包括工作、學識、才能、操行,其中工作項目占考績總分百分之幾?

(A)20 (B)30 (C)50 (D)70

4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應就考績表按項目評分,除本法及本細則另有規定應從其規定者外,須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具有下列特殊條件各目之一(*107人初)或一般條件二目(*107人初)以上之具體事蹟,始得評列甲等:
一、特殊條件:
(一)因完成重大任務,著有貢獻,獲頒勳章者。
(二)依獎章條例,獲頒功績、楷模或專業獎章者。
(三)依本法規定,曾獲一次記一大功,或累積達記一大功以上之獎勵者
(四)對本職業務或與本職有關學術,研究創新,其成果獲主管機關或聲譽卓著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團體,評列為最高等級,並頒給獎勵者。(*109人初)
(五)主辦業務經上級機關評定成績特優者。(*109人初)
(六)對所交辦重要專案工作,經認定如期圓滿達成任務者。
(七)奉派代表國家參加與本職有關之國際性比賽,成績列前三名者。(*109人初)
(八)代表機關參加國際性會議,表現卓著,為國爭光者。(*109人初)
(九)依考試院所頒激勵法規規定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或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
二、一般條件:
(一)依本法規定,曾獲一次記功二次以上,或累積達記功二次以上之獎勵者。
(二)對本職業務或與本職有關學術,研究創新,其成果經權責機關或學術團體,評列為前三名,並頒給獎勵者。
(三)在工作或行為上有良好表現,經權責機關或聲譽卓著團體,公開表揚者。
(四)對主管業務,提出具體方案或改進辦法,經採行認定確有績效者。
(五)負責盡職,承辦業務均能於限期內完成,績效良好,有具體事蹟者。
(六)全年無遲到、早退或曠職紀錄,且事、病假合計未超過五日者(*107人五)
(七)參加與職務有關之終身學習課程超過一百二十小時(*107人初)且平時服務成績具有優良表現者。但參加之課程實施成績評量者,須成績及格,始得採計學習時數。
(八)擔任主管或副主管職務領導有方,績效優良者。
(九)主持專案工作,規劃周密,經考評有具體績效者。
(十)對於艱鉅工作,能克服困難,達成任務,有具體事蹟,經權責機關獎勵者。
(十一)管理維護公物,克盡善良管理職責,減少損害,節省公帑,有具體重大事蹟,經權責機關獎勵者。
(十二)辦理為民服務業務,工作績效及服務態度良好,有具體事蹟者。
因特殊條件或一般條件各目所列優良事蹟,而獲記功一次以上之獎勵者,該優良事蹟,與該次記功一次以上之獎勵,於辦理年終考績,應擇一採認。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
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99人初)
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99人初)
四、曠職一日(*99人初)或累積達二日者(*107人初)
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106人五、*101人五、*101人初、*99人初)
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
前項第五款及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有關事、病假合計之日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及因安胎事由所請之事、病假(含延長病假)之日數。
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至第八目、第二款第三目至第五目及第七目至第十二目各目所定條件評擬甲等者或依第三項第六款情事,不得評擬甲等者,應將具體事蹟記載於考績表備註及重大優劣事實欄內,提考績委員會審核。
各機關辦理考績時,不得以下列情形,作為考績等次之考量因素:
一、依法令規定日數所核給之家庭照顧假(*110人五)、生理假、婚假(*110人五)、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及因安胎事由所請之假。
二、依法令規定給予之哺乳時間或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110人五)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25(D)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下列何種情況可作為考績評量因素?

(A)請假照顧家人導致工作缺席   (B)因育嬰減少工作時間

(C)在實務訓練期間請婚假       (D)因經驗不足,工作多需他人協助

þ109人初28(D)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得評列甲等之特殊條件?

(A)主辦業務經上級機關評定成績特優者

(B)奉派代表國家參加與本職有關之國際性比賽,成績列前三名者

(C)代表機關參加國際性會議,表現卓著,為國爭光者

(D)對本職業務或與本職有關學術,研究創新,其成果經權責機關或學術團體,評列為前三名,並頒給獎勵者

þ107人五26(A)

甲於今年度表現盡職,對於所承辦的業務都能在要求的期限內完成,雖然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職的紀錄,但是有請過 4 天病假。試問甲今年能期待的年終考績最佳等次為下列何者?

(A)甲等 (B)乙等 (C)丙等 (D)丁等

þ107人初21(B)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有關考績甲等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考列甲等者,得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考列甲等者,若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則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在考績年度內,曠職累積達 2 日者,不得考列甲等 甲等須為考績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在考績年度內符合施行細則中所列特殊條件之二或一般條件之一者,始得考列甲等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④⑤ (D)③④⑤

þ107人初29(C)

有關公務人力訓練配合支援系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參加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訓練期滿及格後,始取得任用資格

(B)公務人員參加委任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訓練及格後最高可晉升到薦任八職等

(C)參加與職務有關之終身學習課程,超過 100 小時者,列為考列甲等之一般條件

(D)選送國外入學進修或選讀學分,期間為 1 年,必要時得再延長 1 年

þ106人五29(B)

甲於今年度所請事、病假合計為十五日,但其他時間對於長官所交辦的工作,皆能全力以赴加以完成。

試問甲可以期待今年的年終考績,最高可能是下列那一項等次?

(A)甲等 (B)乙等 (C)丙等 (D)丁等

þ101人五27(B)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事、病假合計超過多少時間者,不得考列甲等?

(A)21 日 (B)14 日 (C)10 日 (D)7 日

þ101人初37(C)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事、病假合計超過幾日即不得考列甲等?

(A)7 日 (B)10 日 (C)14 日 (D)15 日

þ99人初28(B)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關不得考列甲等所列舉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A)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 

(B)事、病假合計超過十日者

(C)曠職一日                                  

(D)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

5

(刪除)

6

受考人所具條件,不屬第四條及本法第六條所列舉甲等或丁等條件者,由機關長官衡量其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或就其具體事蹟,評定適當考績等次。
受考人兼具第四條及本法第六條所列舉甲等及丁等條件者,除其獎懲已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相互抵銷者外,由機關長官視情節,評定適當考績等次。

7

依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應另予考績者,關於辦理其考績之項目、評分比例、考績列等標準及考績表等,均適用年終考績之規定(*104人初)
另予考績,於年終辦理之(*104人初);因撤職、休職、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期間考績年資無法併計者,應隨時辦理(*104人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復應其他考試錄取,於分配實務訓練期間未占缺或未具占缺職務任用資格者,其當年原職之另予考績,應隨時辦理。
在同一考績年度內已辦理另予考績之人員,其任職至年終達六個月者,不再辦理另予考績(*104人初)
轉任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或其他公職者,如其轉任前之年資,未經所轉任機關併計辦理考績、考成或考核者,應由轉任前之機關予以查明後,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

歷屆考題

þ104人初31(A)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另予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績項目分為工作表現和態度兩項

(B)除因考績年資無法併計者,應隨時辦理外;原則上,另予考績應於年終辦理之

(C)在同一考績年度內已辦理另予考績之人員,其任職至年終達 6 個月者,不再辦理另予考績

(D)另予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

8

依法權理人員,以經銓敘部依其所具任用資格銓敘審定之職等,參加考績。
調任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人員,以原職等參加考績。(*109人初)

歷屆考題

þ109人初8(C)

甲原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三級課長,現依法調任薦任第七職等課員職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仍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                 (B)仍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三級

(C)年終考績時應在薦任第七職等俸級內晉敘 (D)年終考績時得在薦任第八職等俸級內晉敘

9

依本法給與之考績獎金,其給與標準如下:
一、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受考人次年一月一日之俸給總額為準;十二月二日以後調任其他機關,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者,亦同。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獎金,以最後在職日之俸給總額為準。
二、十二月二日以後撤職、休職、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留職停薪期間考績年資無法併計或轉任(調)不適用本法規定之機關,經依本法辦理考績者,其考績獎金依考績結果以在職同等級且支領相同俸給項目者次年一月一日之俸給總額為準。
三、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人員,其考績獎金按考績結果以次年一月一日在辦理派出國協助友邦機關、借調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經費達設立登記之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所支俸(薪)給總額為準。
四、專案考績獎金,以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核定機關)獎懲令發布日之俸給總額為準。
因職務異動致俸給總額減少者,其考績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因國內外駐區互調人員,其年終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當年度國內外服務月數,按比例計算,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在考績年度內經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或兼任職務,並依規定支領代理或兼任職務之加給者,其考績獎金之各種加給,除次年一月一日仍續代理或兼任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均以實際代理或兼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考績獎金除下列各款情形外,由受考人次年一月一日之在職機關發給:
一、第一項第一款但書、第二款及第四款之情形,由辦理考績機關發給。
二、第一項第三款之情形,由辦理派出國協助友邦機關、借調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經費達設立登記之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發給。

10

經懲戒處分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考列乙等以上者,不能取得升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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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考績法 (修正日期:96/03/21)

11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110人五*108人五、*107人初、*100人五、*99人初)
一、二年列甲等者。
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前項所稱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理之年終考績(*100人五)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但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得予以併計取得該併資之較低官等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11(C)

下列那一個情況可經由年終考績結果晉陞?

(A)第九職等科長晉陞至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B)第九職等專員晉陞至第九職等科長

(C)第六職等科員晉陞至第七職等科員       (D)第七職科員晉陞至第七職等專員

þ108人五29(C)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時,具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可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A)三年均列乙等者                     (B)二年均列乙等者

(C)二年列甲等或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D)三年內列甲、乙、丙等各一次者

þ107人初23(C)

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下列那二種情形之一者,可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 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 三年列乙等二年列甲等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þ100人五32(B)

各機關公務人員在同官等內要取得高一職等任用資格,其考績升等條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              

(B)年終考績三年列甲等

(C)年終考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

(D)所稱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理之年終考績

þ99人初31(B)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A)一年列甲等者            (B)二年列甲等者   

(C)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者  (D)一年列特優者

12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110人五):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102人五、*100人五);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111人初*105人五*102人五*98人五)。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105人五)。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111人初*105人初、*104人五*103人初、*99人初),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99人初)
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 一次記二大功者(*110人五*103人五),晉本俸一級(*105人五),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105人五*97人五);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105人五)。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一次記二大過者(*110人五),免職。(*111人初*105人五*102人五*102法初)
前項第二款一次記二大功之標準,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99人初)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八、曠職繼續達四日(*97人五),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22(C)

有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為工作、學歷和態度三個考核項目     (B)懲處分警告、記過二種

(C)獎懲得相互抵銷                       (D)考核結果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第

þ105人五25(C)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年終考績甲等與乙等者可領取相同年終工作獎金 

(B)另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應予資遣

(C)平時考核應就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D)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未滿 1 年者,予以專案考績

註: 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þ105人五31(B)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專案考績之獎懲規定,何者最正確?

(A)一次記一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一次記一大功者,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D)一次記二大功者,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三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þ105人五33(D)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規定,何者最正確?

(A)懲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               

(B)成績 80 分以上者應考列甲等

(C)記大過者,應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D)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

þ105人初26(A)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獎懲規定,何者正確?

(A)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          (B)嘉獎一次者,考績時增其分數 2 分

(C)記過一次者,考績時減其分數 2 分 (D)記一大功者,考績時增其分數 5 分

: (B) (C) (D)考績增減分數,參閱公務人員考績施行細則第16條

þ103人五30(D)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下列那一種情形可以辦理專案考績?

(A)一年內累積記兩大功    (B)一次記一大功   

(C)一年內累積記功六次    (D)一次記二大功

þ103人初43(A)

按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那一種考績(核)可以功過相抵?

(A)平時考核 (B)年終考績    (C)專案考績 (D)各類考績(核)皆不可以功過相抵

102人五21(B)

基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申誡」處分而引發之救濟事項應歸類為:

(A)行政處分 (B)管理措施 (C)工作條件之處置 (D)行政措施

þ102人五29(A)

下列有關年終考績之平時考核規定,那一項正確?

(A)平時考核項目為: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

(B)平時考核項目之細目,由各機關自行訂定

(C)平時考核的獎勵分記功、記大功二項      

(D)平時考核的懲處分記過、記大過二項

þ102人五30(C)

公務人員如經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應受下列何種處分?

(A)停職 (B)休職 (C)免職 (D)撤職

þ100人五22(B)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獎勵,分為幾種?

(A)嘉獎、記功二種                      

(B)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

(C)嘉獎、記功、記大功、一次記二大功四種 

(D)嘉獎、記功、一次記二大功三種

þ98人五15(B)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其中平時考核之懲處有幾種?

(A)申誡、警告、記過、記大過 (B)申誡、記過、記大過

(C)申誡、記過、記大過、減俸 (D)申誡、記過、記大過、休職

þ97人五2(A)

下列關於專案考績記二大功與年終考績乙等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影響晉薪程度不同  (B)前者立即優先升遷 

(C)辦理時間相同      (D)結果核定者不同

þ97人五36(B)

第一職等人員如連續曠職半個月,可能受到機關首長的法定最重處分是何?

(A)撤職  (B)免職  (C)調職  (D)記一大過

13

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平時考核之功過,除依前條規定抵銷或免職者外,曾記二大功人員(*104人五),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99人初);曾記一大過人員(*104人五),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歷屆考題

þ104人五49(A)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

(A)曾記一大功者,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 (B)曾記一大過者,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C)平時考核之功過,得功過相抵       (D)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þ99人初32(D)

有關平時考核之功過,下列何項說明是不正確的?

(A)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               

(B)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C)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   

(D)平時考核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丙等

14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107人初、*98人初),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110人五*98人初),機關長官覆核(*98人初),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98人初),送銓敘部銓敘審定(*110人初)但非於1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或2長官僅有一級,或3因特殊情形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不設置考績委員會時,除考績免職人員(*106人五)應送經上級機關考績委員會考核外,得逕由其長官考核。
考績委員會對於考績案件,認為有疑義時,得調閱有關考核紀錄及案卷,並得向有關人員查詢。
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99人五)及一次記二大過(*99人五)人員,處分前(*111人初)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為總統府(*97人初)、國家安全會議(*97人初)、五院、各部(會、處、局、署與同層級之機關)(*97人初)、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26(D)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B)公務人員另予考績列丁等者,免職

(C)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D)各機關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後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þ110人五20(B)

有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人員應就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擇一辦理

(B)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

(C)專案考績應由專案經理進行初核

(D)年終考績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專案考績獎勵為一次記二大功

þ107人初22(C)

各機關公務人員之考績,應先由下列何者就考績表項目評擬?

(A)考績委員會 (B)銓敘部 (C)主管人員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þ106人五30(B)

甲機關雖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不設置考績委員會,但下列何者仍應經上級機關考績委員會考核?

(A)晉升官等者 (B)考績免職者 (C)記一大過者 (D)記一大功者

þ99人五20(B)

公務人員在獲得以下那種考績結果時,考績委員會必須在處分前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的機會?

(A)年終考績考列丙等          (B)年終考績考列丁等   

(C)專案考績一次記一大過      (D)專案考績累計記二大過

þ98人初28(B)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績核定的主要程序之各項敘述,何者為是?

(A)依序為主管人員評擬、機關長官初核、考績委員會覆核、主管機關核定

(B)依序為主管人員評擬、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主管機關核定

(C)依序為主管人員評擬、考績委員會初核、主管機關覆核、機關長官核定

(D)依序為主管人員評擬、主管機關初核、機關長官覆核、考績委員會核定

þ97人五27(B)

下列何者最能了解員工工作狀況並適合擔任對員工工作績效之初核者?

(A)考績委員會 (B)直接主管 (C)機關首長 (D)同單位同事

þ97人五28(C)

下列何者是年終考績經機關最終核定前的必經法定程序?

(A)甄審委員會 (B)處長 (C)考績委員會 (D)機關副首長

þ97人初15(C)

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4 條之規定,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下列何者非該條文所規定之「主管機關」?

(A)交通部 (B)總統府 (C)板橋市公所 (D)國家安全會議

15

各機關應設考績委員會,其組織規程(*97人初),由考試院定之。

歷屆考題

þ97人初17(C)

我國政府各機關之考績委員會,應依下列何者設立之?

(A)組織法 (B)設置條例 (C)組織規程 (D)組織章程

16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110人初),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98人五)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28(A)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何機關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A)銓敘部                   (B)考選部   

(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þ98人五18(C)

公務人員考績案,銓敘部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做如何之處置?

(A)銓敘部逕行核處                       

(B)銓敘部退回原考績機關之主管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C)銓敘部退回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  

(D)退由當事人自行申訴

17

(刪除)

18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一月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及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99人初)

歷屆考題

þ99人初34(B)

年終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如何處理?

(A)留職停薪 (B)先行停職 (C)先行減薪 (D)進行面談

19

各機關辦理考績人員如有不公或徇私舞弊情事時,其主管機關應查明責任予以懲處,並通知原考績機關對受考人重加考績。

20

辦理考績人員,對考績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1

派用人員之考成,準用本法之規定。

22

不受任用資格限制人員及其他不適用本法考績人員之考成,得由各機關參照本法之規定辦理。

23

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考績,均另以法律定之。

24

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25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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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考績法 (修正日期:96/03/21)

6

年終考績(*111人初)以一百分(*100人初)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102人五),各等分數如左:
甲等:八十分以上。(*107人初*105人初、*102人五、*97人初)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105人五)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丁等:不滿六十分。
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106人初)
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22(C)

有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為工作、學歷和態度三個考核項目   (B)懲處分警告、記過二種

(C)獎懲得相互抵銷                     (D)考核結果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第

þ105人五24(B)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其中乙等之分數是:

(A)八十分以上,不滿九十分  (B)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C)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 (D)五十分以上,不滿六十分

þ105人初32(D)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考績分數達 90 分(含)以上,其考績等次為:

(A)特優 (B)優等 (C)甲上 (D)甲等

þ100人初22(A)

我國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是以幾分為滿分?

(A)一百分  (B)八十分  (C)六十分  (D)五十分

þ97人初11(B)

王大毛是在財政部上班的公務人員,他去年的年終考績高達 91 分,依現行考績制度規定應考列:

(A)優等   (B)甲等   (C)乙等  (D)丙等

7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97人五)
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7人初、*104人五*102人五*99人初);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107人初)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5人五)

二、(*103人五)︰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6人初、*102人五*99人初、*97人五);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105人五)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5人五)

三、丙等︰留原俸級。(*99人五*99人初*98人五)
四、丁等︰免職。(*111人初*110人五*106人初、*102人五*100人初*99人初*98人初)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102人初、*99人五)

歷屆考題

þ107人初21(B)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有關考績甲等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考列甲等者,得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考列甲等者,若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則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在考績年度內,曠職累積達 2 日者,不得考列甲等 甲等須為考績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在考績年度內符合施行細則中所列特殊條件之二或一般條件之一者,始得考列甲等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④⑤ (D)③④⑤

þ106人初21(C)

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下列有關年終考績制度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考列甲等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B)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應一次記二大過

(C)考列丁等者,免職

(D)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

þ105人五22(C)

某甲俸級已達所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年終考績列乙等,如何獎懲?

(A)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B)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D)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þ105人五25(C)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年終考績甲等與乙等者可領取相同年終工作獎金

(B)另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應予資遣

(C)平時考核應就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D)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未滿 1 年者,予以專案考績

þ105人五29(B)

某甲係合格實授薦任八職等專員,其俸級為八職等本俸二級 460 俸點。因故調任薦任七職等,惟仍以八職等任用並敘本俸二級。請問:某甲年終考績列甲等,其晉敘之情形為何?

(A)晉敘後,為薦任七職等本俸五級 475 俸點 

(B)晉敘後,為薦任八職等本俸三級 475 俸點

(C)晉敘後,為薦任七職等年功一級 490 俸點 

(D)晉敘後,為薦任八職等年功俸一級 520 俸點

þ103人五22(B)

公務人員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年終考績何種等次之獎勵為給予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A)甲等  (B)乙等  (C)丙等  (D)丁等

þ102人五31(D)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乙等之獎懲規定為:

(A)留原俸級                     (B)晉本俸一級   

(C)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D)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þ102人五32(C)

下列是一位民眾對擔任公務人員的朋友所講的一席話,請問有那個地方錯了?

「你們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分成甲、乙、丙、丁四等;拿 80 分就可以甲等,真容易!而拿了甲等就可以領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真令人羨慕!不過,聽說拿丁等的就會被免職,是嗎?」

(A)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分成甲、乙、丙、丁四等 (B)拿 80 分就可以甲等

(C)拿了甲等就可以領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       (D)拿丁等的就會被免職

þ102人初39(B)

年終考績考列甲等和乙等均會發給獎金。請問獎金的內涵為下列那一項?

(A)本俸(或年功俸) (B)本俸(或年功俸)和其他法定加給之總額

(C)法定加給之一倍   (D)本俸(或年功俸)之一倍

þ100人初7(D)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列何等者應予免職?

(A)甲 (B)乙 (C)丙 (D)丁

þ99人五16(C)

孫勝利為連江縣政府民政課課長,民國 98 年考績列乙等,可支領半個月考績獎金,有關其支領年終考績獎金的內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俸、專業加給                         

(B)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C)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及地域加給 

(D)本俸、專業加給及地域加給

þ99人五22(B)

以下何者為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年終考績考列丙等者之獎懲規定?

(A)免職 (B)留原俸級 (C)降俸級一級 (D)扣本俸一個月俸額

þ99人初29(B)

有關年終考績獎懲之規定,下列何者是不正確的?

(A)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乙等:晉本俸一級

(C)丙等:留原俸級                                      

(D)丁等:免職

þ98人五19(C)

目前在年度考績獎懲方面,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列丙等者受何處理?

(A)晉本俸二分之一級 (B)晉本俸一級 (C)留原俸級 (D)免職

þ98人初34(D)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經評定為「丁等」,依規定應如何獎懲?

(A)給予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給予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留原俸級                       (D)免職

þ97人五24(B)

下列何者是現行公務人員俸給制度中變動薪內涵的表現?

(A)同職等本俸俸額會不同     (B)年終考績等第不同晉敘也不同

(C)不同職系同職等的俸給不同 (D)有不同類型的加給制度

þ97人五29(A)

陳君現職為第二職等並敘年功俸三級,今年年終考績為乙等。請問,若加上年終獎金 1.5 個月,依現制規定,陳君約可領幾個月的俸給獎金?

(A)2  (B)3 (C) 4  (D)5

8

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6人初*104人五);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06人初、*105人五*97人初);列丙等者,不予獎勵(*106人初);列丁等者,免職(*111人初*106人初)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26(D)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B)公務人員另予考績列丁等者,免職

(C)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D)各機關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後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þ106人初22(B)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規定,何者最正確?

(A)列甲等者,給與 2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B)列甲等者,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列乙等者,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D)列乙等者,不予獎勵

þ106人初31(A)

有關公務人員考績獎懲之規定,下列何項敘述錯誤?

(A)年終考績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另予考績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D)另予考績列丁等者,免職

þ105人五26(B)

公務人員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乙等者是如何規定的?

(A)晉本俸一級  (B)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不予獎勵    (D)留原俸級

þ104人五30(B)

承上題,如某甲的考績被列為甲等,請問他所獲得的獎勵會是下列那一項?

(A)晉本俸一級                                 

(B)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C)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D)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þ97人初49(D)

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乙等者,給與幾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A)兩個月 (B)一個半月 (C)一個月 (D)半個月

9

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110人五)外,其餘人員應以同官等(*110人五*109人初105人初、*98人五)為考績之比較範圍。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21(B)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敘述何者正確?

(A)區分為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二種   (B)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C)機關首長不得納入接受考績對象   (D)考績時應以同職等人員為比較範圍

þ109人初26(C)

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政府機關除首長的考績由上級機關長官決定外,其餘人員應以何者為考績之比較範圍?

(A)同年資的人員 (B)同單位內的人員 (C)同官等的人員 (D)同學識的人員

þ105人初24(A)

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外,其餘人員之考績比較範圍為何?

(A)同官等人員   (B)同職等人員     (C)同職系人員   (D)同職組人員

þ98人五17(D)

公務人員考績之比較範圍為何?

(A)同職務 (B)高一職等 (C)同職等 (D)同官等

10

年終考績應晉俸級,在考績年度內已依法晉敘俸級或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其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官等、職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者,考列乙等以上時,不再晉敘。但專案考績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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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遷訓練篇】01、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條~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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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公務人員考績法 (修正日期:96/03/21)

歷屆考題

þ98人五25(C)

「懲戒」與「懲處」不同,對公務員而言,有適用對象之差異,以下何者為「懲處」的適用對象?

(A)民選首長 (B)中、小學教師 (C)常任公務人員 (D)政務人員

þ97人五50(C)

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其功能主要偏重於何者?

(A)發展   (B)輔導    (C)獎勵    (D)矯正

1

公務人員之考績,依本法行之。

2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100人五*99人五)、信賞必罰(*99人五)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110人五)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1(D)

下列何者符合人事行政中的功績原則(merit principles)?

(A)升遷應根據個人的黨派關係   (B)考績應考量弱勢優先原則

(C)年資作為晉升的標準         (D)人才進用須公開競爭

þ100人五42(B)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考績法明文揭示之立法目的之一?

(A)及時獎賞 (B)綜覈名實 (C)獎優汰劣 (D)淘汰冗員

þ99人五19(D)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2 條規定,考績應本那一原則辦理之?

(A)賞善罰惡,汰弱留強 (B)獎優汰劣,信賞必罰  

(C)綜覈名實,獎優汰劣 (D)綜覈名實,信賞必罰

3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100人五)
一、年終考績(*110人五):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二、另予考績(*110人五):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107人五*105人五*104人五*98人五*98人初)
三、專案考績(*110人五):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106人五*106人初*99人五)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21(B)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敘述何者正確?

(A)區分為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二種   (B)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C)機關首長不得納入接受考績對象   (D)考績時應以同職等人員為比較範圍

þ107人五30(A)

在各官等的公務人員,由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 1 年,而連續任職已達 6 個月者所辦理之考績,屬下列何種考績?

(A)另予考績 (B)平時考績 (C)專案考績 (D)年終考績

þ106人五28(C)

當各官等公務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得隨時辦理的考績,指的是下列何者?

(A)年終考績 (B)平時考核 (C)專案考績 (D)另予考績

þ106人初28(B)

下列何者乃針對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A)另予考績  (B)專案考績  (C)年終考績  (D)平時考核

þ104人五29(B)

某甲今年三月開始擔任公務人員,至年底一直在同一機關任職,表現優異。試問某甲之考績適用下列何者?

(A)年終考績 (B)另予考績 (C)專案考績 (D)考成

þ100人五14(D)

公務人員考績共分為幾種?

(A)年終考績、另予考績二種           (B)年終考績、專案考績二種

(C)年終考績、平時考績、另予考績三種 (D)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三種

þ99人五21(D)

以下那一項是對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A)另予考績 (B)年終考績 (C)平時考核 (D)專案考績

þ98人五16(C)

某甲於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但連續任職六個月以上者,該年度對某甲所辦理之考績應為下列何者?

(A)專業考績 (B)年終考績 (C)另予考績 (D)不予考績

þ98人初35(C)

各官等公務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為其辦理之考績,稱之為何?

(A)專案考績 (B)平時考績 (C)另予考績 (D)另予考成

4

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如係升任高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一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之年終考績;如係調任同一官等或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同官等或高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所敘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但均以調任並繼續任職者為限。
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官職等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績。

5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110人五*105)。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111人初

*108人五*108人初、*106人初、*105人五、*104人初、*102人五、*98人五*98人初)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108人五、*102人五)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歷屆考題

þ110人五20(B)

有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人員應就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擇一辦理

(B)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

(C)專案考績應由專案經理進行初核

(D)年終考績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專案考績獎勵為一次記二大功

þ108人五23(D)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按照四個項目評分,其考核細目係由下列何者訂定?

(A)人事行政總處 (B)各機關人事單位 (C)各機關首長 (D)銓敘部

þ108人五28(C)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之評分作業主要包含下列那些面向?工作 專業 操行合群 學識 才能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⑥ (C)①③⑤⑥ (D)②③④⑥

þ108人初28(D)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的項目之一?

(A)工作 (B)操行 (C)學識 (D)儀容

þ106人初27(B)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考績表之評核項目?

(A)工作 (B)人格 (C)學識 (D)才能

þ104人初22(C)

就我國現行考績制度而言,下列何項不列入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項目?

(A)工作 (B)操行 (C)健康 (D)學識

þ102人五29(A)

下列有關年終考績之平時考核規定,那一項正確?

(A)平時考核項目為: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

(B)平時考核項目之細目,由各機關自行訂定

(C)平時考核的獎勵分記功、記大功二項      

(D)平時考核的懲處分記過、記大過二項

þ98人五49(D)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係就下列何種項目評核之?

(A)工作、操行、官等、才能 (B)工作、操行、考試、學歷

(C)工作、操行、職等、才能 (D)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þ98人初31(A)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平時考核應依據四個項目評分,下列各組合選項何者為是?

(A)工作、操行、學識、才能 (B)工作、操行、潛力、才能

(C)工作、進修、學識、才能 (D)工作、操行、學識、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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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初等五等人事行政大意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修正日期:108/11/13)

一、為支給軍公教員工待遇,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等有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範圍,指下列各類人員

  (一)政務人員(*111人初)(含特任、特派人員及其相當職務人員、各部政務次長及其相當職務人員暨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二)各機關公務人員、雇員及技工、工友。

  (三)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工。

  (四)現役軍人。

三、政務人員之給與,照附表一所訂數額支給。

四、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薪俸、加給及生活津貼,依下列規定支給之

  (一)薪俸部分

        1.公務人員俸額,照附表二所訂數額支給。

        2.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薪額及警察人員俸額,比照附表二公務人員俸額數額支給。

        3.雇員薪額(*111人初),照附表三所訂數額支給。

        4.技工、工友工餉,照附表四所訂數額支給。

  (二)加給部分:

        1.主管職務加給:

         (1)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照附表五所訂數額支給。

         (2)各機關組織法規規定並實際負領導責任之主管人員,或組織法規以外之其他法律規定應置專責承辦業務人員並授權訂定組織規程,其擔任組織規程內所列主管職務,並實際負領導責任者,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3)各機關組織法規未規定,由各機關首長命令指派或權責機關核准成立任務編組之主管職務,不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108人五)但在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發布施行前,經行政院核定支給有案之職務,不在此限。

         (4)簡任(派)非主管人員職責繁重,得由機關首長衡酌職責程度,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其支給人數扣除兼任或代理主管職務之簡任(派)非主管人數後,不得超過該機關簡任(派)非主管人員預算員額二分之一。但機關簡任(派)非主管人員預算員額僅一人,且職責繁重經機關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5)公立各級學校主管職務加給之支給,其單位之設置以經教育部、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准有案者為限。

         (6)凡依法令規定兼任其他主管職務之各級人員,以支領一職之主管職務加給為限,不得兼領或重領(*111人初)

        2.其他職務加給另訂之。

        3.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照附表六所訂數額支給。其他人員專業或技術加給照核定之數額支給。

        4.地域加給,照附表七規定支給。

        5.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均依其銓敘審定職等支給。但權理人員,依權理之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支給;銓敘審定職等高於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者,其職務加給依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支給。

        6.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兼任機關組織法規規定之主管職務,如列有官等、職等者,其主管職務加給應在該兼任主管職務列等範圍內依本職銓敘審定職等支給。但本職所銓敘審定之職等高於或低於該主管職務列等範圍時,應依該主管職務之最高或最低職等支給;至兼任之主管職務未列有官等、職等者,按相當職務之職等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7.本款所稱組織法規,係指組織法、組織條例、組織通則、組織規程、組織準則及組織自治條例及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訂定發布之處務規程、辦事細則。

  (三)生活津貼部分:

1.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108人初、*106人初、*105人五、*103人五、*98人初)之請領,以支領一般公教待遇之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預算員額內之人員為限;編制內技工、工友比照辦理(*111人初);軍職人員得參照辦理。其基準如下:

  1. (*109人五,2個月薪俸額)、喪、生育補助(2個月薪俸額,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補助費按比例增給。)照附表八規定支給。

(2)子女教育補助,照附表九規定支給。

2.房租津貼項目已在七十九年度待遇調整數額之外另行併入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現為學術研究加給)或公費內支給,居住公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由服務機關學校按月將所併入之房租津貼數額扣繳公庫。但眷屬如未居住公有房舍,而本人因業務實際需要經機關首長核准居住單房間職務宿舍者,不在此限。

歷屆考題

þ111人初23(C)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適用範圍不包括政務人員

(B)兼任多項主管職務之各級人員,得兼領或重領主管職務加給

(C)「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內有規定雇員之薪俸

(D)生活津貼部分,編制內技工、工友未比照辦理

þ109人五28(C)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結婚補助補助基準:

(A)半個月薪俸額     (B)1個月薪俸額 (C)2個月薪俸額  (D)3個月薪俸額

þ108人五26(D)

甲為薦任第 9 職等的非主管人員,於民國 106 年後兼任首長命令指派之任務編組主管職務,下列何者正確?

(A)支領簡任第 10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 (B)支領簡任第 9 職等主管職務加給

(C)支領首長指定之主管職務加給     (D)不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þ108人初24(C)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有關我國公務人員之生活津貼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A)生育 (B)喪葬 (C)重大傷病 (D)結婚

þ107人初25(B)

公務人員本人或配偶分娩為雙胞胎者,比單胎者增給多少的生育補助?

(A)1 個月薪俸額 (B)2 個月薪俸額 (C)3 個月薪俸額 (D)4 個月薪俸額

þ107人五35(C)

公教人員保險法、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二則法令對公教人員生育子女、父母死亡,訂有生育給付(生育補助)、喪葬津貼(喪葬補助),被保險人(公教人員)對此二則法令權利:

(A)擇優具領(法令權利二擇一)            

(B)分別具領(法令權利均可領)

(C)生育乙節具領生育給付,喪葬乙節分別具領 

(D)生育乙節分別具領,喪葬乙節擇優具領

: 公教人員生活津貼及公保給付簡明表108/08版本

生育

公保保險

給付(女性公務人員需優先請領)

請領條件:

1.被保險人繳付公保保險費滿280日後分娩。

2.被保險人繳付公保保險費滿181後早產者。

生活津貼(男性公務人員請領與配偶社會保險之差額)

1.支給對象及條件:

(1)配偶分娩或早產者,但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健保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生活津貼規定之生育補助金額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2)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280日分娩或未滿181日早產。

(3)因早產申請生育補助需妊娠週數大於20週,小於37週生產。

2.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1份為限。

3.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補助費按比例增給。

þ106人初24(D)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的生活津貼項目?

(A)生育補助  (B)喪葬補助  (C)子女教育補助  (D)醫療補助

þ105人五32(A)

下列何者屬於「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之「生活津貼」範圍?

(A)子女教育補助   (B)重大災害貸款  (C)輔助購置房屋貸款   (D)健康檢查

þ103人五24(D)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給與並不包括下列何者?

(A)結婚補助費    (B)生育補助費    (C)喪葬補助費    (D)退休資遣補助費

99人五40,(C)

公務人員結婚依規定可支領結婚補助,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因多久不行使,就不可申請?

(A)3 年  (B)3 個月  (C)5 年 (D)1 年

: 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þ98人初24(A)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公務人員擁有各項福利得向機關申請補助,下述何種情況不在補助範圍之內?

(A)結婚補助 (B)出國進修補助 (C)子女教育補助 (D)生育補助

五、現役軍人之給與照核定數額支給。

六、依本要點支給之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對於未到公服勤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予支給。

七、各機關學校有關員工待遇、福利(*107人初)、獎金或其他給與事項,應由行政院(*108人五)配合年度預算通案核定實施,非經專案報院核准,絕對不得於年度進行中自訂規定先行支給。

歷屆考題

þ108人五24(D)

下列何者為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主管機關?

(A)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B)國家發展委員會     (C)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D)行政院

þ107人初28(B)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福利措施的範圍?

(A)住宅貸款 (B)購車補助 (C)醫療衛生 (D)康樂活動

八、公營事業機構員工之待遇,除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員工依行政院訂定之「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辦理外,其餘均應由事業機構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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