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公務人員任用法(108/04/03)第21條~第30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各機關不得指派未具第九條資格之人員代理或兼任應具同條資格之職務。
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100人初)。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104人五、*100人初)。但指名商調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時,仍應受第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歷屆考題
þ104人五16,(D)
各機關不得任用他機關人員,如有業務需要時,得採何種方式?
(A)請調 (B)改調 (C)轉調 (D)商調
各機關現職人員,在本法施行前,經依其他法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者,或擔任非臨時性職務之派用人員,具有任用資格者,予以改任;其改任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前項人員,原敘等級較其改任後之職等為高者,其與原敘等級相當職等之任用資格,仍予保留,俟將來調任相當職等之職務時,再予回復。
各機關擬任公務人員,經依職權規定先派代理,限於實際代理之日起三個月內(*101人五、*99人初)送請銓敘部銓敘審定。但確有特殊情形未能依限送審者,應報經銓敘部核准延長,其期限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最多再延長以二個月為限,經銓敘審定不合格者,應即停止其代理。
歷屆考題
þ101人五19,(D)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各機關擬任公務人員,經依職權規定先派代理,應於實際代理之日起幾個月內送銓敘部審定?
(A)6 個月內 (B)5 個月內 (C)4 個月內 (D)3 個月內
þ99人初38,(B)
各機關擬任公務人員,得依職權規定先派代理,並限於實際代理之日起多久之內送請銓敘部銓敘審定?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半年 (D)一年
各機關主管之人事人員對於試用及擬任人員之送審,應負責查催,並主動協助於前條所定期限內送銓敘部銓敘審定。逾限不送審者,各該機關得予停止代理。試用及擬任人員依限送審並經銓敘審定者,自其實際到職或代理之日起算試用期間及任職年資,未依限送審而可歸責於當事人者,自各該機關送審之日起算其試用期間及任職年資。如因人事人員疏誤者,各機關應查明責任予以懲處,並送銓敘部備查。
公務人員經依前項規定程序銓敘審定後,如有不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如有顯然錯誤,或有發生新事實、發現新證據等行政程序再開事由,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各機關初任簡任(*106人初)、薦任(*106人初、*98人五、*97人初)、委任(*108人五、*108人初、*103人五)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108人五),呈請總統任命(*108人五、*106人初、*104人初)。(*110人初、*107人初、*102人初、*100人初)
註 : 104/06/17版本,第25條
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15,(D)
下列何種情況之任用,不需要呈請總統任命?
(A)普考及格分發初任第三職等辦事員 (B)高考及格分發初任第六職等科員
(C)職等科長晉升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D)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晉升為第十二職等司長
þ108人五10,(C)
甲家住新北市萬里區,取得碩士學位後參加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及格,分發至新北市政府試用期滿成績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正式任職新北市政府。下列何者正確?
(A)甲取得薦任七職等任用資格,由總統任命之
(B)甲任職新北市政府,六年內不得轉調至萬里區公所服務
(C)若無相當職等職務可資任用時,甲可能先以五職等任用
(D)甲取得薦任六職等任用資格,由行政院任命之
þ108人五20,(D)
甲考試取得委任第三職等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進入鄉公所任職,下列何項程序非屬必要?
(A)通過普考或四等考試及格 (B)經銓敘部審定合格 (C)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D)行政院長任命
þ108人初8,(C) (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始應為呈請總統任命
初任何種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A)簡任 (B)薦任 (C)委任 (D)薦任及委任
þ108人初10,(B) ,最新108/04/03版本始應為③④
甲家住桃園市大溪區,參加五等特種考試及格,訓練後分發至桃園市政府試用期滿成績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任職桃園市政府。下列那些敘述正確?①甲應由桃園市政府任命之 ②甲於 6 年內不得轉調大溪區公所 ③甲應以委任第一職等任用 ④甲的俸點為 160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註1: 104/06/17版本,第25條,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註2: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本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þ107人五14,(D)
某甲參加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後,初任薦任六職等科員職務,數年後參加高考一級考試及格,擔任九職等秘書職務。其後參加薦任升簡任官等訓練及格,陸續陞遷至目前十二職等司長職務。試問某甲迄今共獲得幾次總統任命?
(A)2 次 (B)3 次 (C)4 次 (D)5 次
þ107人初19,(C)(104/06/17版本),最新108/4/13版本始為(A)
初任何種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A)簡任、薦任及委任 (B)薦任及委任 (C)簡任及薦任 (D)僅限簡任
þ106人初10,(C)(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始應為呈請總統任命
陳君計畫取得委任第一職等公務人員的任命,他不必經歷下列那個程序?
(A)通過初等考試及格 (B)銓敘部審定合格 (C)總統任命 (D)通過試用
þ106人初12,(A)
各機關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下列何者任命?
(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考試院院長 (D)銓敘部部長
þ106人初15,(D)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之制度規定,何項敘述最正確?
(A)共分特任、簡任、薦任與委任四個官等
(B)職等為工作性質之區分
(C)我國現行採官等職等分立制
(D)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þ104人初10,(A) (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始應為呈請總統任命(D)
某甲為初任委任之公務人員,其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係由何機關任命之?
(A)各主管機關 (B)銓敘部 (C)考試院 (D)總統
þ103人五19,(A) ,最新108/04/03版本始應為呈請總統任命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下列那一職等之初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A)委任第五職等 (B)薦任第六職等 (C)薦任第九職等 (D)簡任第十職等
þ102人初36,(D) (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呈請總統任命應為(C)、(D)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的任命,那一項正確?
(A)初任委任各職等公務人員,經銓敘機關審查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
(B)初任薦任各職等公務人員,經銓敘機關審查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
(C)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機關審查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D)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機關審查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þ100人初16,(C)( 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C)是對的)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試用人員不得擔任各級主管職務
(B)除指名商調外,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
(C)初任各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後,應呈請總統任命
(D)公務人員得因個人進修需要,辦理留職停薪
þ98人五11,(D)
各機關初任薦任級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後,呈請何者任命?
(A)各主管機關 (B)考試院院長 (C)各主管院院長 (D)總統
þ97人初46,(A)
各機關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何者任命?
(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考試院院長 (D)各主管機關首長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108人五、*103人初)、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108人五、*103人初、*100人五),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103人初、*102人初) ,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108人五、*103人初)
歷屆考題
þ108人五11,(C)
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迴避任用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各機關長官不得任用配偶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
(B)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三親等以內姻親,不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用
(C)各機關長官對於四親等以內血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
(D)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迴避任用規定之限制
þ103人初2,(A)
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迴避任用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
(B)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用
(C)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後任用者,不受迴避之限制
(D)機關長官得將配偶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首長
þ103人初42,(A)
某機關首長任用屬員,那一類人員不須迴避之?
(A)指導學生 (B)阿姨 (C)配偶 (D)姑丈
þ102人初42,(B)
下列那一種親屬,機關長官無須迴避任用?
(A)嫁出去的女兒 (B)堂兄 (C)自己的弟弟 (D)配偶的姪兒
þ100人五12,(A)
各機關首長對於配偶及幾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
(A)三親等 (B)四親等 (C)五親等 (D)六親等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100人五)起至離職日止。
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100人五)至離職日止。(*106人初)
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104人五)。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106人五)。
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
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100人五)。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100人五)。
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地方政府所屬機關政務首長及其同層級機關首長,於民選首長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亦同。
七、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110人初、*106人初、*104人五)
八、自辭職書提出(*106人初、*104人五、*100人五)、停職令發布(*106人初、*100人五)或受免除職務(*106人初)、撤職、休職懲戒處分判決確定之日(*100人五)起至離職日止。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一個月起至離職日止(*104人五)。但連任者,至確定連任之日止。
駐外人員之任用或遷調,必要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16,(C)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5 月 1 日宣告對甲縣首長 A 之罷免案成立,並於 6 月 15 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A 在下列那一個時間點之任用或遷調人員係屬違法?
(A)3 月 25 日 (B)4 月 29 日 (C)5 月 17 日 (D)4 月 17 日
þ106人五11,(D)
某民選市長競選連任未能當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市長於下列那項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公務人員?
(A)自市長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B)自市長候選人登記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C)自市長候選人登記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D)自市長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þ106人初16,(D)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機關首長於一定期間內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有關期間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辭職書提出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B)自停職令發布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C)自免職令發布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D)自發動罷免連署之日起至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止
þ104人五17,(A)
各機關首長於何種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A)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B)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連署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C)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起至離職日止
(D)自辭職書核准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þ100人五11,(C)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何者敘述錯誤?
(A)自辭職書提出、停職令發布或撤職、休職懲戒處分議決之日起至離職之日止
(B)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C)自退休案提出之日起至離職之日止
(D)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05人初) (應予免職)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110人初、*99人五、*97人五)。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應予免職)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100人初)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應予免職)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105人初、*100人初)。(應予免職)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應予免職)。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應予免職)
七、依法停止任用。(*100人初) (應予免職)
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105人初) (應予免職)
九、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應予免職)。但具有其他考試及格資格者,得以該考試及格資格任用之。
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105人初)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九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十款情事者(*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105人初、*98人五、*98人初),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100人五)。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107人五、*100人五);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100人五、*99人五)。但經依第一項第二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情事撤銷任用者,應予追還。
歷屆考題
þ107人五4,(B)
甲經總統任命為大法官後,發現具備雙重國籍身分而遭免職並撤銷任用,試問其任職期間職務行為所作之憲法解釋文的效力為何?
(A)自始無效 (B)不失其效力 (C)可經判決後,另為解釋 (D)由立法院決定
þ105人初19,(D)
公務人員於任用期間,有下列何種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A)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B)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
(C)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D)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þ105人初19,(D)
公務人員於任用期間,有下列何種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A)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B)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
(C)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D)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þ100人五13,(B)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應如何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撤銷任用
(B)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失其效力,但無瑕疵之職務行為不在此限
(C)撤銷任用人員之俸給不予追還
(D)撤銷任用人員之其他給付,不予追還
þ100人初37,(C)
下列何者可以擔任公務人員?
(A)曾犯內亂罪,經判刑確定者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C)經合格醫師證明有肢體障礙者 (D)依法停止任用者
þ99人五3,(A)
公務人員具雙重國籍者,應撤銷任用,其任職期間依規定支領之俸給,應如何處理?
(A)不予追還 (B)應予追還,但可分期 (C)應予追還,不可分期 (D)應予追還,且應加計利息
þ98人五14,(D)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下列何種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A)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B)依法停止任用者
(C)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D)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þ98人初17,(C)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下列何種情況,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A)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B)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C)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D)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
þ97人五15,(B)
吳君具有中華民國與美國國籍,請問經核准後其可擔任下列何種職務?
(A)縣府勞工局科員 (B)縣立國中教師兼任總務組長 (C)原子能研究所副所長 (D)社教館科員
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100人初)及其他情事,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復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歷屆考題
þ100人初16,(C)( 104/06/17版本),最新108/04/03版本(C)是對的)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試用人員不得擔任各級主管職務
(B)除指名商調外,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
(C)初任各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後,應呈請總統任命
(D)公務人員得因個人進修需要,辦理留職停薪
註 : 104/06/17版本,第25條
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刪除)
各機關任用人員,違反本法規定者,銓敘部應通知該機關改正,並副知審計機關,不准核銷其俸給;情節重大者,應報請考試院逕予降免,並得核轉監察院依法處理。
其他必讀法令
【選用篇】01、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條~第10條
【選用篇】01、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1條~第20條
【選用篇】01、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第28條
【選用篇】0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選用篇】 0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條~第15條
【選用篇】 0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6條~第29條
【選用篇】 0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30條~第46條
【選用篇】05、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條~第10條
【選用篇】05、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1條~第20條
【選用篇】05、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1條~第40條
【選用篇】06、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選用篇】07、職務歸系辦法
【選用篇】08、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條~第10條
【選用篇】08、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1條~第20條
【選用篇】08、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第28條
【選用篇】09、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選用篇】10、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選用篇】11、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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