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108/12/31)

歷屆考題

þ106人初2(C)

下列何項法律,與公務人力資源運用最直接相關?

(A)行政程序法          

(B)行政法人法

(C)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

(D)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1

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提升用人效能,特制定本法。

2

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前項所稱一級機關如下:
一、行政院。
二、立法院。
三、司法院。
四、考試院。
五、監察院。
一級機關所屬之各級機關,依其層級,稱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本法於總統府及國家安全會議準用之。

3

本法所稱員額,分為下列五類:
一、第一類:機關為執行業務所置政務人員,定有職稱、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醫事人員及聘任人員。但不包括第三類至第五類員額、公立學校教職員及公立醫院職員。
二、第二類:機關依法令進用之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但不包括第三類及第四類員額。
三、第三類: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四、第四類: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五、第五類: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職(警)員。
前項員額,不包括軍職人員。

4

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六萬零九百人(*101人五)
第一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七萬四千六百人,第二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四萬零一百人,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一萬五千人,第四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六千九百人,第五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二萬四千三百人。
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100人初)或單位每四(*101人五、*100人初)應檢討分析中央政府總員額狀況,釐定合理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本法施行後,因組織改制或地方政府業務移撥中央,中央機關所增加原非適用本法之員額,不受本法規定員額高限限制。
因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變遷,或處理突發、特殊或新興之重大事務,行政院於徵詢一級機關後,得在第一項員額總數最高限之下彈性調整各類人員員額最高限。但第二項所定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限不得調降。

歷屆考題

þ101人五1(C)(99/02/03版本)最新版本108/12/31最高限為十六萬零九百人

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4 條之規定,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多少人?

(A)19 3 千人 (B)18 3 千人 (C)17 3 千人 (D)16 3 千人

þ101人五7(C)

依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 4 條之規定,自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每幾年應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總員額檢討報告?

(A)2 年 (B)3 年 (C)4 年 (D)5

5

司法院(*100人初)以外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員額配置,依以下方式辦理:一、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數,由行政院(*100人初)在前條第二項所定各類人員員額最高限內,徵詢一級機關後定之
二、各二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數,由該管一級機關就前款分配之總數定之。
三、各三級以下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該管二級機關擬訂,報請一級機關就前款分配之總數定之。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該院就前條第二項第三類員額最高限內定之。
各機關應將實際員額數及人力類型,編入年度總預算案。年度中機關改隸、整併或調整之員額,應報請該管一級機關核定之。
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各年度員額數及人力類型,應會商行政院後編入年度總預算案。

6

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六條規定,就其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依職務列等表,妥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之人員,訂定編制表。

前項編制表,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考銓法規,並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本法施行後,除本法、各機關組織法規及編制表外,不得以作用法或其他法規規定機關之員額。

7

機關業務移撥其他機關或地方政府,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撥或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機關改制為法人型態或民營化時,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轉,原機關公務人員不願隨同移轉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改制之日,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前二項應隨同業務移撥、移轉之人員,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法規等處理現職人員之權益問題。

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應精簡之員額,得由一級機關於精簡員額最高百分之二十範圍內,配合次年度預算審查核定分配予該管二級機關運用。

8

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並依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人力採取考核淘汰、資遣、不續約、訓練、工作重新指派等管理措施。
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之配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
一、機關或內部單位裁撤或簡併。
二、業務及功能萎縮。(*100人初)
三、現有業務由民間或地方辦理較有效率或便利。
四、完成國家重大建設、專案業務或計畫等階段性任務。
五、實施組織及員額評鑑所為裁減或調整移撥員額之決議。
六、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或推動業務資訊化、委任、委託、外包及運用社會資源節餘之人力。
七、其他因政策或業務需要須為裁減或調整移撥之情事。
一級機關每兩年(*100人初)應評鑑所屬二級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二級機關每兩年應評鑑所屬三級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員額合理性之檢討,應特別著重機關策略和業務狀況配合程度。評鑑結果可要求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移撥員額時,現職人員不得拒絕,但得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前項員額評鑑,應本獨立專業原則,由一級機關或二級機關指派高級職員及遴聘學者專家,以任務編組方式為之。
移撥人員,應由受撥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實施專長轉換訓練。
裁減人員,必要時得由有關主管機關提供轉業訓練。

歷屆考題

þ100人初11(B)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規定,何項敘述正確?

(A)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每二年由立法院調整一次

(B)機關功能及業務萎縮者,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

(C)立法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員額配置,由該院在人員員額最高限內定之

(D)一級機關每一年應評鑑所屬二級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

9

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或單位,掌理各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其員額管理、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準用本法之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由司法院參照前項規定辦理,並函知行政院指定之專責機關或單位。

10

為增進人力精簡之效果,行政院得不定期採取具有時限性之人員優惠離職措施,並應以自願申請方式進行;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11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考前30天必讀的人事行政大意五等初等高分筆記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只列出與人事行政大意有關考題)

5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10人初),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6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110人五、*103人初、98人初)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109人五、*109人初、*100人初、*98人初)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109人五)、保障(*109人五、*104人五、*100人初、*98人初)、撫卹(*98人五)、退休(*98人初)(*109人初、*108人初)
三、公務人員任免(*103法五、*101人初、*100人初、*98人五)、考績(*103人初、*102人初、*101人初、*100人初、*99人初)、級俸(*102人五、*102人初、*98人五)、陞遷(*104人五、*101人初*98人初)、褒獎(*104人五、*101人初)之法制事項。(*109人初、*99人五)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109人五,為特任官),由總統提名(*109人五、*107公五),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10人初、*109人五、*105人初、*103人五、*102人五、*99人五、*97人五)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歷屆考題

þ109人五2(D)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其掌理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A)考試  (B)公務人員之銓敘  (C)公務人員之保障   (D)公務人員之養老

þ109人五4(B)

關於考試委員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考試委員之名額為7人至9

(C)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D)考試委員為特任官

þ109人初4(B)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83 條之規定;……」,請問下列何者不在其中?

(A)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B)公務人員訓練、養老

(C)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D)考試

þ108人初7(D)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列明,考試院的人事「行政權」不包括:

(A)銓敘 (B)保障 (C)退休 (D)提案修法

þ106人五6(D)

我國考試院的職能,不包括下列何項?

(A)考選 (B)銓敘 (C)保訓 (D)審計

þ105人初1(C)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下列何者同意任命之?

(A)國民大會 (B)行政院 (C)立法院 (D)司法院

þ104人五7(C)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所列舉考試院掌理的事項?

(A)保障 (B)陞遷 (C)訓練 (D)褒獎

þ103人五4(B)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何機關同意任命,不適用憲法第 84 條之規定?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監察院

þ103人初31(B)

下列何項係屬考試院職掌,但僅有法制上的人事權?

(A)考試 (B)考績 (C)撫卹 (D)退休

þ102人五47(C)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考試院於下列所掌理的事項中,僅負責其法制事項?

(A)退休 (B)保障 (C)級俸 (D)撫卹

þ102人五49(D)

我國現行考試委員是由何種方式產生?

(A)由總統任命之                  

(B)由考試院院長任命之

(C)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

(D)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þ102人初49(C)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之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考試院所掌理的事項?

(A)公務人員級俸之法制事項 (B)公務人員考績之法制事項

(C)公務人員保險之法制事項 (D)公務人員保障之法制事項

þ101人初6(C)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考試院僅掌理法制之事項?

(A)保障 (B)撫卹 (C)褒獎 (D)退休

þ101人初10(A)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掌理之事項?

(A)養老 (B)考績 (C)陞遷 (D)任免

þ100人初1(D)

依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公務人員的保障業務是由下列何機關掌理?

(A)司法院 (B)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C)各機關政風室 (D)考試院

þ100人初4(A)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之職掌?

(A)公務人員任免、考績之執行事項 (B)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制事項

(C)公務人員考選政策事項         (D)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事項

þ99人五32(D)

以下有關考試院的描述何者正確?

(A)考試院採取首長制

(B)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C)依憲法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人事機關

(D)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為考試院職權

þ99人初50(A)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目前考試院於下列何者僅負責其法制事項?

(A)考績 (B)保障 (C)銓敘 (D)退休

þ98人初4(C)

按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規定的意旨,下列何種事項的「執行」不再是考試院的職掌?

(A)公務人員考試 (B)公務人員退休 (C)公務人員陞遷 (D)公務人員保障

þ97人五11(B)

下列關於考試院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考試委員由總統逕行任命 (B)考選部部長由總統逕行任命

(C)考試院採行首長制       (D)銓敘部負責升官等訓練業務

7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10人初,監察院院長的本職是監察委員)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3(C)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院長的本職是立法委員,由立法委員互選決定

(B)司法院院長的本職是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的本職是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監察院院長的本職是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只列出與人事行政大意有關考題)

總綱

人民之權利義務

24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98人五)外,應負刑事(*98人五)及民事(*98人五)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歷屆考題

þ98人五2(C)

依據我國憲法第 24 條規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要負那幾種責任?

(A)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          (B)民事責任、懲戒責任

(C)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懲戒責任 (D)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損害賠償責任

國民大會

總統

行政

立法

66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110人初)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3(C)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院長的本職是立法委員,由立法委員互選決定

(B)司法院院長的本職是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的本職是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監察院院長的本職是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

77

司法院(*98人初)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歷屆考題

þ98人初49(C)

依憲法第 77 條規定,有關公務員之懲戒,係下述何機關的權限?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考試院

考試

83 (增第6條列述)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歷屆考題

þ98人初1(A)

人事行政的範圍包括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等,此一看法係根據下列何種法制而言?

(A)中華民國憲法 (B)公務員服務法 (C)公務人員基本法 (D)行政院組織法

84 (增第6條列述)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85 (增第6條,停止適用)

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

86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107人初)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102人五、*99人初)

歷屆考題

þ102人五42(D)

我國憲法第 86 條規定,除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外,下列何種資格也經過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A)公職人員候選資格 (B)市立學校教師資格

(C)機要人員進用資格 (D)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þ99人初44(D)

我國現行國家考試制度區分為二個體系,除一般公務人員考試之外,尚包括:

(A)升資考試         (B)升官等考試

(C)升任主管職務考試 (D)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87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107人初)

歷屆考題

þ107人初3(C)

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的職權?

(A)考銓政策決定                 (B)向立法院提出法律事項

(C)全國所有公務員的行政管理事項 (D)提出考試院施政計畫

88

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89

考試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監察

97

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院(*105人初)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歷屆考題

þ105人初45(B)

下列何者為對公務人員行使彈劾權之機關?

(A)行政院 (B)監察院 (C)考試院 (D)司法院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十一 地方制度

十二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十三 基本國策

國防

外交

國民經濟

社會安全

教育文化

邊疆地區

十四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監試法(39/10/26)

1

舉行考試時,除檢覈外,依本法之規定,由考試院或考選機關分請監察院或監察委員(*106人初)行署派員監試。

凡組織典試委員會辦理之考試,應咨請監察院派監察委員監試。

凡考試院派員或委託有關機關辦理之考試,得由監察機關就地派員監試。

歷屆考題

þ106人初7(D)

依監試法,國家考試是由何者出任監試人員主持試務之監督,以防杜舞弊情事?

(A)考試院院長 (B)典試委員 (C)考試委員 (D)監察委員

2

典試委員長應造具典試委員會人員名冊,送交監試人員。

3

左列事項,應於監試人員監視中為之:

一、試卷之彌封。

二、彌封姓名冊之固封、保管。

三、試題之繕印、封存及分發。

四、試卷之點封。

五、彌封姓名冊之開拆及對號。

六、應考人考試成績之審查。

七、及格人員之榜示及公布。

4

監試時如發現有潛通關節、改換試卷或其他舞弊情事者,應由監試人員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之。

5

考試事竣,監試人員應將監試經過情形呈報監察機關。

6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110/01/20)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13(B)

人事機關(構)依其運作方式及決策層級可以分為多種制度,請問我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是屬於下列何種制度?

(A)委員制 (B)首長制 (C)混合制 (D)輪值制

þ103人初29(C)

我國實施五權憲法後,人事行政的主管機關(考試院)獨立於行政權之外,所以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改造後,所成立的「人事行政總處」,其組織屬性應屬下列那一項?

(A)院外制 (B)院內制 (C)幕僚制 (D)業務制

1

行政院為辦理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特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

總處有關考銓業務,並受考試院之監督。(*107人初、*100人五)

歷屆考題

þ107人初2(A)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有關行政院所屬公務員之考銓業務,不受考試院之監督

(B)負責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有關之人事管理工作,考選不在其內

(C)須將考績、陞遷等工作執行成果,報請考試院備查

(D)雖受考試院之監督,但非考試院之派出機關

þ100人五48(D)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人事行政局有關考銓業務,須受下列何機關監督?

(A)銓敘部   (B)考選部   (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D)考試院

2

總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人事法制之研究建議及行政院所屬機關人事行政之綜合規劃。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機構設置、人事人員管理、訓練、進修與人事資訊系統之研析、規劃及推動。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功能與行政法人制度之研析及推動。

四、機關員額管理之研析、規劃、監督、評鑑與有關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考試分發、任免、級俸與陞遷之規劃、執行及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派免之審核(*110人初)

六、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與在職培訓發展之規劃、執行及評鑑。

七、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間之規劃、擬議及考績、考核、考成與獎懲之規劃及執行。

八、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101人五)

九、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之核轉、研究建議與保險、資遣、福利之規劃及執行。

十、其他有關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4(A)

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派免之審核,係下列那個機關組織法律所定職掌?

(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B)國家發展委員會 

(C)經濟部                        (D)銓敘部

þ106人五5(B)

下列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位、職權與隸屬關係之說明,何者正確?

(A)民國 80 年以後至今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正式定位為「憲定機關」

(B)不負責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考選事項

(C)接受考試院之直接指揮

(D)負責總統府及其所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

þ101人五3(C)

員工給與之規劃及擬議事項,由下列那一個機關辦理?

(A)財政部             (B)行政院主計總處

(C)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D)銓敘部

3

總處置人事長一人,特任;副人事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4

總處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5

總處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6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行政院組織法 (99/02/03)

1

本法依憲法第六十一條制定之。

2

行政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3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
一、內政部。
二、外交部。
三、國防部。
四、財政部。
五、教育部。
六、法務部。(*104人五,法務部廉政署)
七、經濟及能源部。
八、交通及建設部。
九、勞動部。
十、農業部。
十一、衛生福利部。
十二、環境資源部。
十三、文化部。
十四、科技部。

歷屆考題

þ104人五45(B)

我國政府設立的廉政署隸屬於下列那一院?

(A)監察院 (B)行政院 (C)司法院 (D)考試院

4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大陸委員會。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海洋委員會。
五、僑務委員會。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七、原住民族委員會。
八、客家委員會。

5

行政院置政務委員七人至九人,特任。
政務委員得兼任前條委員會之主任委員。

6

行政院設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7

行政院設中央銀行。

8

行政院設國立故宮博物院。

9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

行政院院長綜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
行政院院長因事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務。

11

行政院院長得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行政院會議。

12

行政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副秘書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行政院置發言人一人,特任,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得由政務職務人員兼任之。

13

行政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14

行政院為處理特定事務,得於院內設專責單位。

15

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104/09/21)

1

本規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2

考績委員會委員之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104人初、*100人初)
考績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人(*104人初、*100人初)本機關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110人初、*104人初)及第六項所規定之票選人員外,餘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一人為主席(*110人初)。主席因故未能出席會議者,得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會議主席。
考績委員會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110人初)。但受考人任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以委員總人數乘以該性別受考人占機關受考人比例計算,計算結果均予以進整,該性別受考人人數在二十人以上者,至少二人。
第二項當然委員得由組織法規所定兼任人事主管人員擔任;指定委員得由機關首長就組織法規所定本機關兼任之副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指定之。
各主管機關已成立公務人員協會者,其考績委員會指定委員中應有一人為該協會之代表(*100人初);其代表之指定應經該協會推薦本機關具協會會員身分者三人,由機關首長圈選之。但該協會拒絕推薦者,不在此限。
第二項委員,每滿四人應有二人(*104人初、*100人初、*98人初)由本機關受考人票選產生之。受考人得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前項票選委員之選舉,採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法行之,並得採分組、間接、通訊等票選方式行之,辦理票選作業人員應嚴守秘密;其採分組、間接方式票選時,應嚴守公平、公正原則。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20(D)

下列有關考績委員會的敘述,何者正確?

(A)負責公務員考績案之審定  (B)委員任一政黨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C)由機關首長擔任主席      (D)機關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

þ104人初28(B)

下列有關考績委員會之敘述,何者正確?

(A)委員任期 1 年,期滿不得連任                         

(B)考績委員會置委員 5 人至 23

(C)考績委員每滿 3 人,應有 1 人由本機關受考人遴選產生  

(D)業務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

þ100人初42(B)

下列有關考績委員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

(B)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由受考人票選產生

(C)成立公務人員協會之機關,指定委員中應有一人為協會代表

(D)考績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人

þ98人初36(B)(94/07/07版本每滿三人應有一人)最新104/09/21版本每滿四人應有二人

某機關依規定設考績委員會,置委員 15 人,其中應有幾人由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

(A)3 人  (B)5 人  (C)7 人  (D)8

3

考績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本機關職員及直屬機關首長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及平時考
    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二、本法或其他法規明定應交考績委員會核議事項。
三、本機關首長交議事項。

4

考績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106人五);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始得決議(*106人五)。可否均未達半數時,主席可加入任一方以達半數同意(*106人五)
前項出席委員應行迴避者,於決議時不計入該案件之出席人數。(*106人五)
考績委員會初核或核議前條案件有疑義時,得調閱有關資料,必要時並得通知受考人、有關人員或其單位主管到會備詢,詢畢退席。

歷屆考題

þ106人五27(C)

依考試院所定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下列有關其議事規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績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

(B)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C)可否均未達半數時,為顧及受考人權益,應將該案件先予擱置,俟充分討論與資料審視後,另行開會再做審議

(D)出席委員應行迴避者,於決議時不計入該案件之出席人數

5

考績委員會開會初核或復議年終(另予)考績時,應將考績清冊、考績表及有關資料交各出席委員互相審閱、核議,並提付表決,填入考績表,由主席簽名蓋章後,報請本機關首長覆核。

6

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但依案件性質無庸記載者,不在此限:
一、會議次別、日期及地點。
二、出席委員姓名。
三、主席及紀錄人員姓名。
四、受考人數及其姓名、職務、官職等級及俸(薪)點。
五、備詢人姓名及詢答要點。
六、決議事項。
七、考績清冊等其他附件名稱及數量。

7

考績委員會委員、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對考績評擬、初核、覆核及核定等考績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對考績結果在核定前亦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考績委員會開會時,除工作人員外,考績委員及與會人員均不得錄音、錄影。

8

考績委員會開會時,委員、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對涉及本身之事項,應自行迴避;對非涉及本身之事項,依其他法律規定應迴避者,從其規定。
前項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由與會其餘人員申請其迴避,或由主席依職權命其迴避。

9

考績委員會委員、與會人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違反第七條、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0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98/11/18)

1

本法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規定制定之。

2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隸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掌理下列事項:(*110初、*108人五*107人五*107人初、*103人五*99人初、*98人初)
一、關於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培訓之研究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其他有關訓練之執行事項。(*104人五)
三、關於人事人員訓練、進修之執行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研究及執行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培訓國際交流、與國內學術機構合作之執行事項。
六、關於受訓學員研習輔導及訓後服務事項。
七、關於公務人員培訓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發展及推廣事項。
八、關於公務人員數位學習與其他多元學習及圖書資訊之管理、發展事項。
九、關於培訓機關(構)數位學習網路平台之推動事項。
十、關於接受委託辦理培訓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公務人員培訓之研究發展事項。

歷屆考題

þ110人初1(C)

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各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訓練,其隸屬何機關?

(A)考選部     (B)銓敘部    (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þ108人五5(D)

國家文官學院隸屬下列那一個機關?

(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B)考選部     (C)銓敘部 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þ107人五29(D)

國家文官學院是下列何者所管轄?

(A)總統府       (B)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C)中央研究院 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þ107人初50(D)

下列對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業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A)考試院執行全國公務人員的訓練、進修

(B)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轄「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C)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設「國家文官學院」

(D)行政院掌理所屬公務人員之專業訓練

þ104人五1(B)

下列那一個機關負責掌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其他有關訓練之執行事項?

(A)國家行政學院   (B)國家文官學院  (C)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 (D)公務人員訓練中心

þ103人五2(C)

國家文官學院隸屬於那一個機關?

(A)考選部    (B)銓敘部    (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þ99人初5(D)

即將成立之國家文官學院,係隸屬於:

(A)行政院   (B)銓敘部     (C)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þ98人初5(D)

「國家文官培訓所」係為下列何機關的所屬機關?

(A)銓敘部   (B)考選部     (C)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3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副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4

本學院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5

本學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6

本學院為應業務需要,得置研究員及副研究員,其中二分之一得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

7

本學院為應各地區公務人員培訓需要,得設區域培訓中心;其組織另以準則定之。

8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98/11/18)

1

本法依考試院組織法第六條規定制定之。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公務人員保障與培訓政策、法制之研擬、訂定及其執行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身分、工作條件、官職等級、俸給與其他公法上財產權
    等有關權益保障之研議及建議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審議、查證、調處及決定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業務之宣導、輔導及協調聯繫事項。
五、關於高階公務人員之中長期培訓事項。
六、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其他有關訓練事項。
七、關於人事人員訓練、進修之研擬規劃及委託事項。
八、關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推動事項。
九、關於培訓機關(構)之資源共享、整合之協調事項。
十、關於公務人員訓練評鑑方法與技術之研發、各項培訓需求評析及績效
    評估事項。
十一、關於公務人員保障與培訓之國際交流合作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公務人員之保障及培訓事項。

3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101人初);副主任委員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4

本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101人五、*101人初);餘五人至七人兼任,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任期均為三年(*98人五),任滿得連任(*101人初)但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
前項專任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超過其總額二分之一。

歷屆考題

þ101人五2(B)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由下列何項程序產生?

(A)由考試院院長逕行任命之

(B)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C)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提請考試院院長任命之

þ101人初14(A)

下列對於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各項說明,何者是正確的?

(A)由總統特任 (B)任期 3 年 (C)任期 4 年 (D)任期 6 年

þ98人五40(B)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任期為多長?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六年

5

本會委員,應就下列資格之一者遴用之:
一、曾任簡任職六年以上,成績卓著,而有專門著作者。
二、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公私立大學教授六年以上,對文官制度或法律學科著有研究者。
三、具有人事行政或法學之相關學識專長,聲譽卓著,而有專門著作者。
四、有關機關副首長。

6

本會委員會議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及公務人員培訓之政策、法規之審議決定事項,應經委員會議決定之。
本會委員於審議、決定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時,應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7

本會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8

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9

本會為應國家文官培訓需要,設國家文官學院;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10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2、銓敘部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五等初等人事行政大意(法條+考古題)

*法條中,有標示灰底代表歷屆考題出現過的,括號列出的年度頻率越多代表出題越多次。

銓敘部組織法(91/01/30)

歷屆考題

þ109人五1(B)

一份公文書中出現這段話:「……未來亦將繼續研擬(修)公務人員基準法、政務人員法、政務人員俸給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制,期能建構前瞻、務實、完善、永續之人事制度」,從權責來看,這段話最有可能指涉那一個機關?

(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B)銓敘部     (C)考選部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þ103人初26(B)

按我國現行人事行政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工作的分工,總統府人事人員的選派,係屬那一單位的職權範圍?

(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B)銓敘部   (C)考選部   (D)總統府

þ103人初35(D)

現行我國中央二級機關的部會中,相當於古代「吏部」為那一機關?

(A)考選部                 (B)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D)銓敘部

1

銓敘部掌理全國公務員之銓敘及各機關人事機構之管理事項。

2

銓敘部設左列各司、室:
一、法規司。
二、銓審司。
三、特審司。
四、退撫司。
五、人事管理司。
六、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
七、總務司。
八、秘書室。

3

法規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人事政策、人事制度及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研究及審議事項。
二、關於人事制度資料之蒐集、編譯、研究事項。
三、關於各機關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各職稱分列不同官等員額比例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各機關職務之歸系列等及其標準之審議事項。
五、關於人事機構設置及變更審核事項。
六、關於公務員服務、差假事項。
七、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事項。
八、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4

銓審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公務人員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敘級及敘俸之銓敘審定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
四、關於公務員褒獎、激勵有關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制之研擬事項。
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5

特審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
二、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敘級、敘俸及敘資之銓敘審定事項。
三、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
四、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6

退撫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公務人員保險及其他相關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退休審核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撫卹審核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福利事項。
五、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7

人事管理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人事管理人員任免、敘級、敘俸、考核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人事管理人員工作督導及通訊會報事項。
三、關於公務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查證、登記、處理及統一管理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力調查評估及人才儲備事項。
五、關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事項。
六、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
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101人五)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先會商銓敘部。

歷屆考題

þ101人五13(B)

行政院所屬簡任第幾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人員之派免、遷調,應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先會商銓敘部?

(A)第十職等 (B)第十一職等 (C)第十二職等 (D)第十三職等

7-1

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
二、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敘級及敘俸之銓敘審定事項。
三、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
四、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掌理業務有關其他事項。

8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文書之收發、分配、繕校、印信典守及部令發布事項。
二、關於檔案管理事項。
三、關於經費之出納保管事項。
四、關於事務管理及公產、公物保管事項。
五、部長、次長交辦事項。

9

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機要文件之處理、保管事項。
二、關於文稿之撰擬、複核、彙呈事項。
三、關於部務會議、工作檢討會議、業務會報之議事事項。
四、關於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工作報告之彙編事項。
五、關於新聞發布、公共關係聯繫事項。
六、關於施政計畫及各項工作之管制考核事項。
七、關於文書稽催查詢事項。
八、不屬於各司、會、室主管事項之分辦。
九、部長、次長交辦事項。

10

銓敘部部長,特任,綜理部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政務次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部長處理部務。

11

銓敘部置主任秘書一人,參事六人至八人,司長七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六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副司長七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七人至九人,高級分析師一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視察七人至十一人,秘書三人至五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視察四人,秘書一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科長三十人至三十六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四十七人至五十九人,分析師三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設計師三人,職務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科員一百零一人至一百十一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助理設計師二人,管理員二人,助理員三十七人至四十一人,職務均列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其中助理設計師一人,管理員一人,助理員二十人,職務得列薦任第六職等;書記三十三人至三十九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銓敘部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12

銓敘部設資訊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辦理資訊管理及運用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3

銓敘部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本部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4

銓敘部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5

銓敘部設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6

銓敘部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7

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18

銓敘部因業務需要,得報請考試院核准,設各種委員會,由部長聘請專家學者或指定有關人員為委員;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19

銓敘部為增進人事業務之聯繫,研商有關問題,得召集人事機關 () 定期舉行業務會報。

20

銓敘部處務規程,由銓敘部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

21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其他必讀法令

【機構組織條例篇】01、考試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4、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5、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機構組織條例篇】06、行政院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8、監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09、憲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0、憲法增修條文

【機構組織條例篇】11、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2、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1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4、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機構組織條例篇】15、人事管理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6、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7、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8、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19、中央機關人事主管人員遴用及職期遷調作業規定

【機構組織條例篇】20、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機構組織條例篇】21、獎章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2、貪污治罪條例

【機構組織條例篇】2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機構組織條例篇】24、性別工作平等法

【權益義務篇】 的法令

【選用篇】 的法令

【陞遷訓練篇】 的法令

【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篇】 的法令

【保障懲戒篇】 的法令

文章標籤

莫妮卡的國考星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