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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初等五等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法規名稱:工會法 1條~第10條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19 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屆試題
110勞初23,【B】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均為保護勞工「勞動三權」之立法,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勞動三權之內容?
(A)團結權 (B)工作權 (C)集體協商權 (D)爭議權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促進勞工團結(*109勞初、*107勞初、*104勞初),提升勞工地位(*107勞初、*104勞初)及改善勞工生活(*107勞初、*104勞初),特制定本法。
歷屆試題
109勞初5,【A】
下列何者為工會法第 1 條明示之立法宗旨?
(A)促進勞工團結 (B)穩定勞動關係 (C)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D)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107勞初28,【D】
下列何者不是工會法的立法目的?
(A)改善勞工生活 (B)促進勞工團結 (C)提升勞工地位 (D)促進勞資和諧
104勞初31,【A】
下列何者非我國工會法實施之目的?
(A)解決勞資爭議 (B)促進勞工團結 (C)提升勞工地位 (D)改善勞工生活
第 2 條
工會為法人。
第 3 條
1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 工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輔導、監督。
第 4 條
1 勞工(*104勞五)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
2 現役軍人(*111勞初、*108勞初、*100勞五)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111勞初、*103勞初、*101勞初、*100勞五),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3 教師(*104勞五、*100勞五)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4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110勞初、*104勞五、*100勞五)
歷屆試題
111勞初3,【A】
依現行工會法之規定,下列何類人員,不得組織工會?
(A)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B)各級公立學校教師
(C)醫院之受僱者 (D)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
108勞初30,【D】
依照我國工會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組織或加入工會?
(A)在我國合法工作之外籍漁工 (B)國立大學任教之教師
(C)派遣公司勞工 (D)現役軍人
104勞五2,【C】
依工會法第 4 條規定,下列那一類人員不屬於工會法所賦予享有組織及加入工會權利之勞工?
(A)部分時間工作勞工 (B)教師
(C)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 (D)外籍勞工
103勞初14,【C】
下列何者不得組織工會?
(A)教師 (B)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之員工
(C)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D)醫護人員
101勞初46,【C】
根據工會法第 4 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中何者不能組織工會:
(A)醫師 (B)教師
(C)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D)政府機關所僱用之司機、技工、工友
100勞五21,【C】
下列何種人可以組織工會?
(A)現役軍人 (B)公務人員 (C)教師 (D)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第 5 條
工會之任務如下:
一、團體協約之締結(*111勞初)、修改或廢止。(*109勞五、*106勞初)
二、勞資爭議之處理。(*109勞五)
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
四、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111勞初、*106勞初)
五、勞工教育之舉辦。(*109勞五、*106勞初)
六、會員就業之協助。
七、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111勞初)
八、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
九、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
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
十一、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
歷屆試題
111勞初27,【D】
下列何者非工會法所定工會之任務?
(A)團體協約之締結 (B)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 (C)勞工法令修正之推動 (D)選舉罷免之動員
109勞五1,【C】
依工會法,下列何者不是法定的工會任務?
(A)勞資爭議之處理 (B)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C)召開勞資會議 (D)勞工教育之舉辦
106勞初12,【B】
下列何者非屬工會法規定工會之任務?
(A)勞工教育之舉辦 (B)勞工就業保險之辦理
(C)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 (D)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第 二 章 組織
第 6 條
1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110勞初、*103勞五、*100勞初):
一、企業工會(*111勞初、*105勞初、*103勞初、*100勞初):結合同一廠場(*109勞五)、同一事業單位(*109勞五)、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109勞五、*108勞初、*100勞初),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110勞初)。
二、產業工會(*105勞初、*103勞初、*100勞初):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102勞五)。
三、職業工會(*105勞初、*103勞初、*100勞初):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111勞初)。
2 前項第三款組織之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111勞初、*104勞初、*100勞初)。
歷屆試題
111勞初4,【C】
依現行工會法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為下列何種類型之工會?
(A)產業工會 (B)工會聯合組織 (C)企業工會 (D)職業工會
111勞初40,【D】
依現行工會法之規定,若美食外送員欲籌組職業工會,下列何項非屬籌組工會時應遵守之規定?
(A)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以組織工會 (B)由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
(C)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D)依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為組織
註: 廢止「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111勞初43,【B】
下列何種工會不是單元式工會體系?
(A)職業工會 (B)產業工會 (C)廠場範圍之企業工會 (D)關係企業範圍之企業工會
110勞初18,【C】
下列關於工會之論述,何者不符合我國工會法之規定?
(A)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B)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C)教師得組織及加入企業工會
(D)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
109勞五30,【D】
勞工應加入工會法第7條所稱之企業工會,依據同法第6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企業工會之類型?
(A)同一廠場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B)同一事業單位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C)公司法所稱之關係企業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D)企業集團內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105勞初12,【D】
下列何者非工會法所定之工會組織類型?
(A)企業工會 (B)產業工會 (C)職業工會 (D)廠場工會
105勞初49,【B】
我國現行的企業工會結構係:
(A)多元式結構 (B)一元式結構 (C)並存式結構 (D)混合式結構
103勞初26,【C】
新修正的工會法已於民國 100 年 5 月 1 日施行,依現行規定,工會分為三類,下列何者不屬之?
(A)企業工會 (B)職業工會 (C)綜合性工會 (D)產業工會
103勞五2,【C】
根據工會法規定,教師不得組織:
(A)產業工會 (B)職業工會 (C)企業工會 (D)工會聯合組織
102勞五5,【D】
工會的組織類型有三種,根據工會法的規定,請問下列那一項是「產業工會」的定義?
(A)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內之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B)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C)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D)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100勞初32,【D】
依據民國 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規定,教師得組織或加入下列何種工會?
(A)教師根本不得組織工會 (B)企業工會與職業工會
(C)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 (D)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
100勞初44,【A】
依民國 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第 6 條「工會組織類型」規定,下列那一類不屬之?
(A)公司工會 (B)產業工會 (C)職業工會 (D)企業工會
第 7 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104勞初、*103勞五、*100勞初)
第 8 條
1 工會得依需要籌組聯合組織(*104勞初、*100勞初);其名稱、層級、區域及屬性,應於聯合組織章程中定之。
2 工會聯合組織應置專任會務人員辦理會務。(*108勞初)
3 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其發起籌組之工會數應達發起工會種類數額三分之一以上,且所含行政區域應達全國直轄市、縣(市)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歷屆試題
104勞初34,【D】
根據我國工會法之規定,下列選項何者為錯誤?
(A)同一企業內所有的勞工皆應加入該企業內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B)工會得依需要籌組聯合組織
(C)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D)同一產業的勞工皆應加入該產業工會
100勞初33,【C】
依據民國 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工會得依需要籌組聯合組織
(B)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C)同一產業的勞工皆應加入該產業工會
(D)同一關係企業內所有的勞工皆應加入該關係企業內所組織的工會
第 9 條
1 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組織之各企業工會(*100勞五),以組織一個為限。(*108勞初、*103勞五)
2 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之同種類職業工會(*100勞五),以組織一個為限。(*108勞初)
歷屆試題
108勞初7,【B】
關於企業工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結合同一廠場或事業單位之勞工得組成之
(B)公司法關係企業章所稱所有類型之關係企業,結合其所屬勞工亦得組成之
(C)企業工會,不分其類型,均以組織一個為限
(D)如與雇主無特別約定,理事長仍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者,僅限於企業工會
108勞初8,【D】
關於工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工會法規定所有工會均應置專任會務人員辦理會務
(B)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之同種類產職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C)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該企業之企業工會,工會章程另有規定者亦禁止之
(D)未滿 20 歲之勞工亦得組織或加入工會
103勞五5,【C】
根據工會法規定,下列說明何者錯誤?
(A)依據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組織之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
(B)依據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組織之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C)組織工會應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求核准
(D)只要工會章程許可,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亦得加入該企業之工會
100勞五25,【C】
下列何種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
(A)依工會法第 6 條第 1 項所組織之產業工會 (B)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之同種類企業工會
(C)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之同種類職業工會 (D)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之同種類產業工會
第 10 條
工會名稱,不得與其他工會名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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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勞資爭議/解僱篇】0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0條
【勞動契約/勞資爭議/解僱篇】01、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30條
【勞動契約/勞資爭議/解僱篇】01、勞動基準法第31條~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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